2017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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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7-078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康美债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实业”)及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许冬瑾女士增持计划为:自2017年5月11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其中康美实业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许冬瑾女士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康美实业、许冬瑾女士自2017年5月11日起至2017年6月19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95,715,34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3%,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2017年8月23日,公司分别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康美实业和许冬瑾女士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康美实业、许冬瑾女士。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比例:截止2017年6月19日,康美实业共持有本公司1,640,380,978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16%;许冬瑾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97,803,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8%,另通过认购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9,990,0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康美实业、许冬瑾女士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38,184,678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14%。

(三)增持主体增持完成情况:截止2017年6月19日,康美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3,208,34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8%;许冬瑾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507,0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康美实业、许冬瑾女士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95,715,34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3%,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康美实业将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许冬瑾女士将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首次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时进展及完成情况

(一)首次增持情况

2017年5月11日,许冬瑾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507,000股,增持均价19.96元,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

2017年5月12日,康美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共计10,608,710股,增持均价20.41元,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1%。

(二)持续增持情况

1、2017年5月15日,康美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共计5,270,066股,增持均价20.86元,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2、2017年5月16日,康美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共计3,000,000股,增持均价21.04元,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3、2017年5月17日,康美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共计2,000,000股,增持均价21.00元,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4、2017年5月18日至25日,康美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共计29,067,474股,增持均价21.21元,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9%。

5、2017年5月26日至6月19日,康美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共计43,262,097股,增持均价21.52元,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7%。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综上,康美实业、许冬瑾女士自2017年5月11日起至2017年6月19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95,715,347,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3%,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完成后,康美实业共持有本公司1,640,380,978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16%;许冬瑾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97,803,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8%,另通过认购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9,990,0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0%。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康美实业、许冬瑾女士承诺,本次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认为:

(一)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增持计划及其实施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和《增持指引》的有关规定;

(三)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经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四)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的情形,增持人可以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增持的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