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变更减持股份方式及追加承诺的公告

2017-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69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变更减持股份方式及追加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宽街博华”)持有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1,1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7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变更减持股份方式前,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为:宽街博华计划自2017年5月17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2,289,200 股公司股票,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7.68%,不超过宽街博华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7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此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宽街博华发来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变更减持股份方式及追加承诺的告知函》,上述减持股份方式由“大宗交易”变更为“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变更减持股份方式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方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宽街博华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5 月 25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000,000 股,仍持有公司31,112,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7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近日,公司收到宽街博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变更减持股份方式及追加承诺的告知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现将股东有关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所持股份来源

宽街博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公司限售股份17,5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的10.97%。该部分股票已于 2017年3月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 2017 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千禾味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宽街博华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5 月 25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5,556,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60,000,000股的9.72%。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千禾味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司于 2017 年6 月7日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的权益分派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宽街博华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相应变为31,1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0,000,000股的9.72%。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千禾味业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宽街博华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1,1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0,000,000股的9.72%。

二、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宽街博华计划自2017年5月17日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289,200股公司股票,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7.68%,不超过宽街博华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此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减持计划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千禾味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鉴于公司于2017年6月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原告知函中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之“减持股份来源”应相应调整为“宽街博华于千禾味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通过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应相应调整为“鉴于宽街博华于2017年5月减持了2,000,000股公司股票且公司于2017年6月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期间内,宽街博华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20,578,400股公司股票,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43%,减持计划期间内宽街博华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应超过宽街博华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宽街博华发来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变更减持股份方式及追加承诺的告知函》,宽街博华的减持股份方式由2017年5月17日公告的减持计划内容中的“大宗交易”变更为“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变更减持股份方式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方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三、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宽街博华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5 月 25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60,000,000股的1.25%,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本次实际减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五)宽街博华的追加承诺情况

根据宽街博华发来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变更减持股份方式及追加承诺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的相关规定,宽街博华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原减持计划基础上,追加承诺如下:宽街博华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报备文件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变更减持股份方式及追加承诺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