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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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7-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2证券简称:蓝帆医疗公告编号:2017-047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因筹划资产收购事项,该事项预计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蓝帆医疗,证券代码:002382)自2017年7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24日、2017年7月29日披露了《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资产收购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7日(星期一)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5日、2017年8月12日、2017年8月19日披露的《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公司原计划于2017年8月2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复牌,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4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一、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继续停牌原因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并对本次事项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和申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和有关各方正在按既定计划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协商和论证,并继续推进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二)继续停牌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但由于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标的资产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复牌。

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资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4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二、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主要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对方拟为交易标的公司的全体或部分股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可能包括公司关联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股权,但鉴于交易方案仍在进一步协商过程中,具体交易方式以公司未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的重组报告书为准。

(三)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医疗器械行业公司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交易方式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尚未最终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7年7月21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截至2017年7月21日,上市公司的前十大股东如下表所示:

2、截至2017年7月21日,上市公司的前十大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如下表所示:

四、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就具体方案进行深入论证和探讨,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承诺争取不晚于2017年9月24日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但拟继续推进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司将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于议案获得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