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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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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58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数据,2017年上半年,烟草行业在“总量控制、产销协调、稍紧平衡”调控方针下,销售卷烟2,475万箱,同比增长1.58%,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2.33%,保持了稳中向好的总体态势。受行业优化库存、调整结构等因素的影响,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86.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4.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2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9.7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54%。

2017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回顾:

1、业务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烟标市场,全面参与各中烟公司招标工作,持续通过优化报价系统及提升产品品质拓展新客户。借助资本市场的影响力,公司扩大了烟标印刷业务的覆盖区域,在进一步巩固浙江、云南、四川、重庆、广东、湖北等烟标印刷业务优势地位的同时,努力开拓陕西、贵州及河北等烟标市场,实现订单份额的逐步扩大。

2、技术与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自主创新,新整合设立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按计划推进建设,研发场所、软硬件和研发、管理人员基本到位,已形成创意设计、产品开发、工艺技术各专业模块协同研发的管理体系。在产品创新研发力度方面,公司着力提升创意设计与技术创新相结合的产品研发及其成果转化水平,已与国内各大中烟公司建立起稳定高效的产品开发合作机制。

同时,公司聚焦行业发展动态,建立的多层次创新研发体系以新型环保材料、防伪智能包装、自动化功能包装、绿色环保工艺为技术研发方向,在特殊印刷工艺材料、防伪智能包装技术、异形盒包装结构创新、设备改造及优化和卷烟包装绿色环保印刷工艺研究等方面进行了持续投入。上半年公司新申请专利4项,在国内专业学术专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篇,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拥有专利35项。

3、内部管理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ERP生产资源管理平台,形成了以满足客户合同及时交付为导向,以科学合理利用企业资源为宗旨的物料、生产控制管理体系。继续执行集中采购,与行业内大规模企业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保证公司产品的高可靠性、高质量等级及降低采购成本。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法定代表人:肖海兰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56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2日下午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张宏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7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2017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的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刊登于2017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子公司管理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36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57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2日下午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镇喜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7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2017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刊登于2017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59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94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1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08.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071.3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27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6]第5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暂时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086,037.35元,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为84,157,453.31元。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由于项目建设需一定周期,按公司目前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6个月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额度与额度有效期

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宏观经济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计划财务部对已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建立台账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及时向管理层和董事长报告,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结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国元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60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要求自 2017 年 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依据 2006 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和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已相应修改财务报表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涉及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变更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