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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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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本中期业绩公告(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二零一七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网站(网址http://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petrochina.com.cn)仔细阅读本公司二零一七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二零一七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章建华先生、非执行董事喻宝才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必贻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德地立人先生因故未能参加本公司董事会2017年第5次会议,已分别书面委托执行董事汪东进先生、非执行董事刘跃珍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林伯强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其余公司董事均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1.4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中期业绩公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公司简介

1.6经统筹考虑较好的发展基本面、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情况,为更好地回报股东,董事会决定以本公司2017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83,020,977,818股为基数派发2017年中期股息,按2017年上半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的数额,派发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3117元(含适用税项),同时增加中期特别股息每股人民币0.03809元(含适用税项),合计每股派息人民币0.06926元(含适用税项),总派息额人民币126.76亿元,派息率100%。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1.1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1.2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于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股东总数为560,939名,其中境内A股股东553,859名,境外H股股东7,080名(包括美国存托证券股东206名)。

单位:股

注:(1)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间接持有的H

股股份。2017年6月27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石油集团将持有的本公司

440,000,000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4%)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划转给鞍钢集团公司(“鞍

钢集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 国石油集团持有本公司156,969,693,528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5.77%。鞍钢集团持有本

公司440,000,000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4%。详情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公告(编号分别为临2017-019、临2017-026)。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

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股票。

(3)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291,518,000股H股,

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16%,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

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均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东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3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披露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2017年6月30日,据董事所知,除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外,以下人士在本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

注:(1)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 持有291,518,000股H

股(好仓)。中国石油集团被视为拥有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的H股。

(2)BlackRock, Inc. 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H股中享有利益,其中1,252,236,665股H股

(好仓)及25,230,000股H股(淡仓)以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身份持有。

(3)JPMorgan Chase & Co.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H股中享有利益,其中762,197,973股H

股(好仓)及191,666,072股H股(淡仓)以实益拥有人的身份持有,119,993,000股H股(好仓)以投

资经理的身份持有,25,100股H股(好仓)以受托人(被动受托人除外)的身份持有,617,735,767股

H股(好仓)以保管人–法团/核准借出代理人的身份持有。上述1,499,951,840股H股(好仓)权益

已包括以实益拥有人、投资经理、受托人(被动受托人除外)、保管人–法团/核准借出代理人身份持

有的利益。

于2017年6月30日,据董事所知,除上述所披露者之外,概无任何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存置的股份权益及淡仓登记册上记录权益。

2.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会报告

3.1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世界经济温和复苏,国际政治经济风险不确定因素增加,中国经济延续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全球石油市场供需逐步趋向平衡,国际油价宽幅震荡,期内平均价格同比大幅上升。

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本集团坚持稳健发展方针,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围绕提质增效科学优化油气生产,强化产炼运销储贸平衡,抓住油价回升、天然气市场需求增长的有利时机,全力增资源拓市场,调结构促优化,充分发挥上下游一体化优势;深入开展开源节流降本增效,生产经营平稳安全受控运行,经营业绩大幅增长;财务状况保持稳健,有息债务、资产负债率、资本负债率均有下降;现金流状况良好,自由现金流持续为正。

3.1.1市场回顾

(1) 原油市场

2017年上半年,市场供应过剩忧虑仍然弥漫,国际油价先升后降,总体区间震荡运行。美国西德克萨斯中质(“WTI”)原油与其他基准油价差有所扩大。北海布伦特原油和WTI原油现货平均价格分别为51.77美元/桶和49.94美元/桶,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0.0%和26.0%。

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资料显示,2017年上半年,国内原油产量9,584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4.6%。

(2) 成品油市场

2017年上半年,国内成品油需求增速放缓,市场供需继续呈宽松态势。据国家发改委资料显示,2017年上半年,原油加工量27,545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7.4%;成品油产量16,871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6.0%;成品油消费量14,960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5.7%,其中汽油增长9.2%,柴油增长1.8%。上半年国家10次调整国内汽油、柴油价格,汽油标准品价格累计下跌人民币605元/吨,柴油标准品价格累计下跌人民币580元/吨。国内成品油价格走势与国际市场油价变化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3) 化工市场

2017年上半年,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进口较少影响,化工产品供应减少,加之国内需求较为旺盛,化工产品价格尤其是橡胶价格于年初大幅上升,市场活跃度提升。随后受多种因素影响,化工产品价格逐步回落,并回归到正常水平。由于原油价格持续低位运行,石油化工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增强,化工产品市场整体表现良好。

(4) 天然气市场

2017年上半年,国内天然气市场需求实现较快增长,增速再次回升至两位数;国内天然气产量稳定增长,天然气进口量大幅增加。据国家发改委资料显示,2017年上半年,国内天然气表观消费量1,146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5.2%;国内天然气产量743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0.1%;天然气进口量419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7.9%。

3.1.2业务回顾

(1)勘探与生产业务

国内勘探业务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油气勘探突出可升级可动用储量,加强预探和风险勘探,积极推进老区精细勘探,发现和落实了一批高效储量区,资源基础进一步夯实。石油勘探在准噶尔、渤海湾等地区实现了老区勘探的新突破,在鄂尔多斯、川西北等地区新增一批规模建产区块;天然气勘探在塔里木、柴达木盆地等地区取得重要突破;非常规油气勘探稳步推进。

国内开发与生产业务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油气田开发突出效益原则,根据成本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计划、优化开发方案和产量结构;天然气生产根据产销计划和季节变化,科学组织,及时调整运行参数,稳步推进产能建设;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气开发稳步推进。2017年上半年,国内业务实现原油产量368.5百万桶,比上年同期下降4.4%;可销售天然气产量1,608.8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增长5.3%;油气当量产量636.7百万桶,比上年同期下降0.5%。

海外油气业务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海外油气业务借力“一带一路”战略契机,积极推动国际油气合作,中亚、中东等地区油气合作取得新进展。海外油气勘探注重优质可快速动用储量发现,将勘探投资向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倾斜,多个地区取得勘探新突破;油气生产根据油价走势和效益动态调整工作量,有序推进生产。2017年上半年,海外业务实现油气当量产量89.0百万桶,比上年同期下降17.7%,占本集团油气当量产量的12.3%。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原油产量435.8百万桶,比上年同期下降7.4%;可销售天然气产量1,738.7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增长4.4%;油气当量产量725.7百万桶,比上年同期下降3.0%。

勘探与生产运营情况

注:原油按1吨=7.389桶,天然气按1立方米=35.315立方英尺换算

(2) 炼油与化工业务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炼化业务坚持平稳均衡发展,科学安排生产,将原油向效益好的企业倾斜,合理分配一二次加工负荷,保持炼化一体化企业和高效化工装置高负荷运行;持续优化加工方案和产品结构,增加高标号汽油、航煤等高效产品产量,降低柴汽比,由上年同期的1.42降至1.33。化工商品产量1,168.4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1.1%,化工销售快速应对市场变化,提高直供客户销量。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加工原油475.2百万桶,比上年同期下降1.7%;生产成品油4,328.4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0.3%。

2017年上半年,国VI汽柴油质量升级项目按计划推进,云南石化按计划试运行。

炼油与化工生产情况

注:原油按1吨=7.389桶换算

(3) 销售业务

国内业务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业务积极应对国内资源过剩、市场竞争加剧的经营环境,密切产销衔接,优化资源调配,加大成品油出口力度,保证了炼化企业生产后路畅通;强化零售核心地位,深入推进双低站治理和全流程诊断优化,全面加强“油卡非润”一体化营销,深化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积极推广微信公众号、第三方支付和零售APP业务,不断增强终端销售能力。

国际贸易业务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国际贸易业务突出协同效应,发挥海外油气运营中心优势,大力拓展高端高效市场,全力组织海外油气销售,努力提升运营质量。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共销售汽油、煤油、柴油8,162.2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7.0%。

(4) 天然气与管道业务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天然气业务发挥管理体制调整后的专业化销售优势,超前对接用户,优化销售方案和资源流向;强化资源筹措,优化国内自产气和进口气运行方案,保持产运销储总体平衡;加大增量市场开发力度,积极开发东部、西南地区等高端市场,实现向东南沿海等地区部分大客户直供直销,天然气业务实现量效齐增。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稳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中俄原油管道二线、陕京四线等项目按计划推进,抚顺-锦州-郑州成品油管道建设提速。

3.1.3经营业绩回顾

以下涉及的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

(1) 合并经营业绩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营业额人民币9,759.0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126.7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21.45亿元;实现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0.06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0.066元。

营业额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的营业额为人民币9,759.09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7,390.67亿元增长32.0%,主要是受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等主要产品价格上升及销售量增加综合影响。下表列示了本集团2017年上半年及2016年上半年主要产品对外销售数量、平均实现价格以及各自的变化率:

*上表原油为本集团全部外销原油。

经营支出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的经营支出为人民币9,394.26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7,045.27亿元增长33.3%,其中:

采购、服务及其他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的采购、服务及其他为人民币6,305.56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4,279.34亿元增长47.3%,主要由于油气价格上升影响,本集团油气产品采购支出相应增加。

员工费用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员工费用(包括各类用工的工资、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培训费等附加费)为人民币557.40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568.46亿元下降1.9%,主要由于本集团不断完善工效挂钩机制,严控用工总量,加强人工成本控制。

勘探费用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勘探费用为人民币68.59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90.21亿元下降24.0%,主要是本集团优化勘探工作部署,合理安排勘探工作节奏,努力寻找规模优质储量。

折旧、折耗及摊销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的折旧、折耗及摊销为人民币1,161.10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059.85亿元增长9.6%,主要原因是国内上游油气资产增加,储量结构变化以及固定资产增加等因素综合影响。

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的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为人民币343.86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352.30亿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本集团积极实施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加强成本费用控制。

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的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为人民币953.72亿元,与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947.81亿元相比基本持平。其中:消费税从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711.78亿元减少至2017年上半年的人民币682.4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29.38亿元;资源税从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66.87亿元增加至2017年上半年的人民币89.7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22.83亿元。

其他(支出)/收入净值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其他支出净值为人民币4.03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其他收入净值人民币252.70亿元减少人民币256.73亿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中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中亚管道公司”)部分股权处置实现收益人民币245.34亿元。

经营利润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的经营利润为人民币364.83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345.40亿元增长5.6%。

外汇净(损失)/收益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外汇净损失为人民币7.24亿元,2016年上半年的外汇净收益为人民币5.37亿元,主要原因是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变动影响。

利息净支出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利息净支出为人民币101.43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11.73亿元下降9.2%,主要原因是2017年上半年有息债务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利息支出减少。

税前利润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的税前利润为人民币278.31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266.00亿元增长4.6%。

所得税费用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的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68.68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96.95亿元下降29.2%,主要原因是油价上升,部分分公司及附属公司税前弥补亏损导致。

本期利润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9.63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69.05亿元增长24.0%。

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利润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利润为人民币82.87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63.74亿元下降49.4%,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中亚管道公司部分股权处置部分实现收益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利润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利润为人民币126.76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5.31亿元增加人民币121.45亿元。

(2) 板块业绩

勘探与生产

营业额 2017年上半年勘探与生产板块营业额为人民币2,426.20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824.80亿元增长33.0%,主要由于原油、天然气等油气产品价格上升及销量变化综合影响。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平均实现原油价格为49.68美元/桶,比2016年上半年的33.09美元/桶增长50.1%。

经营支出 2017年上半年勘探与生产板块经营支出为人民币2,357.04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848.99亿元增长27.5%,主要受以下因素综合影响:一是上年同期中亚管道公司部分股权处置实现收益;二是进口原油采购支出增加;三是油气资产折耗增加。

本集团继续加强成本费用控制,2017年上半年油气操作成本为10.85美元/桶,比2016年上半年的11.32美元/桶下降4.2%。

经营利润 2017年上半年,勘探与生产板块国内业务强化管理和技术进步,通过调整方案部署、创新生产组织模式、推进工厂化作业等措施控本增效;海外业务面对成本反弹压力,采取投资优化、合同复议、扩销推价等综合措施,保持平稳有效发展。受国际原油价格上升和国内天然气产量增加影响,2017年上半年,勘探与生产板块经营利润人民币69.16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经营亏损人民币24.19亿元增利人民币93.35亿元。

炼油与化工

营业额 2017年上半年炼油与化工板块营业额为人民币3,317.03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2,809.93亿元增长18.0%,主要由于汽油、柴油、煤油等部分炼化产品价格上升影响。

经营支出 2017年上半年炼油与化工板块经营支出为人民币3,158.66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2,535.19亿元增长24.6%,主要由于原油等原材料成本上升。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炼油单位现金加工成本为人民币158.84元/吨,比上年同期人民币171.16元/吨下降7.2%,主要由于优化生产装置运行导致燃料、动力成本减少。

经营利润 2017年上半年,炼油与化工板块坚持平稳均衡发展,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强化成本费用控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好于上年同期,继续保持盈利水平,为公司整体盈利提供重要支撑。2017年上半年,炼油与化工板块经营利润人民币158.37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274.74亿元下降42.4%,其中:炼油业务受库存变化及成品油地板价政策等综合影响,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91.64亿元,比上年同期人民币214.25亿元下降57.2%;化工业务受化工销售及时应对市场变化扩销创效等影响,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66.73亿元,比上年同期人民币60.49亿元增长10.3%。

销售

营业额 2017年上半年销售板块营业额为人民币8,052.62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5,876.80亿元增长37.0%,主要由于成品油价格上升和销量增加综合影响。

经营支出 2017年上半年销售板块经营支出为人民币7,995.80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5,830.71亿元增长37.1%,主要由于外购成品油支出增加。

经营利润 2017年上半年,面对国内成品油需求增速放缓、市场竞争激烈等不利形势,销售板块国内业务严控成本费用,多渠道开拓市场,推行针对性营销策略,常态化开展“油卡非润”一体化营销,非油业务成为新的效益增长点;国际贸易业务优化油气资源进口,扩大直炼资源出口,规模实现持续增长。2017年上半年,销售板块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56.82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46.09亿元增长23.3%。

天然气与管道

营业额 2017年上半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营业额为人民币1,426.49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223.36亿元增长16.6%,主要由于天然气价格上升及管输效益增加综合影响。

经营支出 2017年上半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经营支出为人民币1,287.15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109.05亿元增长16.1%,主要由于进口天然气支出增加。

经营利润 2017年上半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在天然气量价齐升的情况下,优化销售方案和资源流向,降低综合采购成本,加大营销力度,提高管网运营效率和效益,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39.34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14.31亿元增长21.9%。2017年上半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销售进口气及液化天然气(LNG)净亏损人民币117.9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亏人民币37.92亿元。其中:销售进口中亚天然气196.04亿立方米,亏损人民币47.69亿元;销售进口LNG53.48亿立方米,亏损人民币57.06亿元;销售进口缅甸天然气18.83亿立方米,亏损人民币27.86亿元。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国际业务(注)实现营业额人民币3,518.31亿元,占本集团总营业额的36.1%;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39.66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税前利润大幅减少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中亚管道公司部分股权处置实现收益。本集团国际业务保持健康发展,国际化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注:本集团业务分为勘探与生产、炼油与化工、销售及天然气与管道四个经营分部,国际业务不构成本集团独立的经营分部,国际业务的各项财务数据已包含在前述各相关经营分部财务数据中。

(3) 资产、负债及权益情况

下表列示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主要项目:

总资产人民币23,996.83亿元,比2016年末增长0.1%。其中:

流动资产人民币4,307.64亿元,比2016年末增长12.9%,主要由于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应收账款增加。

非流动资产人民币19,689.19亿元,比2016年末下降2.3%,主要由于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减少。通过处置无效、低效资产,提高单位资产创效能力,以及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盘活资产,本集团轻资产战略成效明显。

总负债人民币10,157.93亿元,比2016年末下降0.8%。其中:

流动负债人民币5,619.14亿元,比2016年末增长12.5%,主要由于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应计负债增加。

非流动负债人民币4,538.79亿元,比2016年末下降13.5%,主要由于长期借款减少。

母公司股东权益人民币11,976.84亿元,比2016年末增长0.7%,主要由于留存收益及储备增加。

(4) 现金流量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以及短期和长期借款等。本集团的资金主要用于经营活动、资本性支出、偿还短期和长期借款以及向本公司股东分配股利。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2017年上半年和2016年上半年的现金流量以及各个时期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448.33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118.42亿元增长29.5%,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利润增加以及营运资金变动综合影响。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拥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1,145.38亿元,其中人民币约占50.0%,美元约占48.8%,港币约占0.3%,其他币种约占0.9%。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872.53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832.31亿元增长4.8%,主要由于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增加。

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396.22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1.63亿元增加人民币384.59亿元,主要由于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加大债务控制,新增借款同比减少,以及支付股利和利息同比增加综合影响。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于2017年6月30日和2016年12月31日的债务净额:

下表依据2017年6月30日和2016年12月31日剩余合同的最早到期日列示了债务的到期期限分析,披露的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

本集团于2017年6月30日的债务总额中,约有51.9%为固定利率贷款,48.1%为浮动利率贷款。2017年6月30日的债务总额中,人民币债务约占69.9%,美元债务约占28.4%,其他币种债务约占1.7%。

本集团于2017年6月30日资本负债率(资本负债率=有息债务/(有息债务+权益总额))为26.3%(2016年12月31日:27.3%)。

(4) 资本性支出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持续优化投资结构,合理调整项目建设节奏,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623.39亿元,比201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508.67亿元增长22.6%,主要是油气勘探开发和储运设施建设增加投资。下表列出了2017年上半年和2016年上半年本集团资本性支出情况以及2017年本集团各业务板块资本性支出的预测值。

*如果包括与地质和地球物理勘探费用相关的投资部分,勘探与生产板块2016年上半年和2017年上半年的资本性支出和投资以及2017年资本性支出和投资的预测值分别为人民币438.73亿元、人民币485.52亿元和人民币1,531.00亿元。

勘探与生产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勘探与生产板块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453.03亿元,主要用于国内外油气勘探开发,国内勘探重点在鄂尔多斯盆地、塔里木盆地、四川盆地等油气区域,国内开发突出大庆、长庆、辽河、新疆、塔里木、西南等油气田的稳产上产和页岩气等非常规资源的开发工作;海外深化中东、中亚、美洲、亚太等合作区现有项目的油气勘探开发,推进中东地区新项目开发工作。

预计2017年全年本集团勘探与生产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436.00亿元。

炼油与化工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炼油与化工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46.67亿元,主要用于云南石化1,300万吨炼油、辽阳石化俄油加工优化增效改造、华北炼油质量升级与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工程以及汽柴油产品质量升级项目建设。

预计2017年全年本集团炼油与化工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36.00亿元。

销售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9.30亿元,主要用于拓展国内高效市场销售网络工程建设,以及海外油气运营中心建设等。

预计2017年全年本集团销售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08.00亿元。

天然气与管道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天然气与管道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01.32亿元,主要用于陕京四线、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中俄原油二线原油管道等重要的油气骨干输送通道项目,以及天然气支线和城市燃气等项目建设。

预计2017年全年本集团天然气与管道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222.00亿元。

总部及其他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用于总部及其他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3.07亿元,主要用于科研活动及信息系统的建设。

预计2017年全年本集团用于总部及其他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1.00亿元。

3.1.4下半年业务展望

2017年下半年,预计世界经济仍然延续温和复苏态势,国际油价中低位震荡运行,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部分资源国地缘政治风险加大;中国经济运行将保持在合理区间,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油气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机遇与挑战并存,本集团将加强形势研判,抓住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实施的有利契机,围绕油气两条业务链,发挥一体化优势,统筹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和产销衔接,强化综合平衡和运行协调,深化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抓好安全环保、开拓市场、改革创新等措施落实,推进各业务共同驱动公司价值提升,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努力实现全年各项生产经营目标,促进本集团稳健发展。

在勘探与生产业务方面,本集团将不断夯实油气勘探基础,保障重大发现和效益储量区块投入,加强重点区带地质综合研究,稳步推进非常规油气勘探。根据效益贡献科学组织油气生产,优化产量结构,创新生产组织方式、推广作业新模式、应用新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效益。努力增加经济可采储量,降低开发成本,加大亏损油田治理力度,确保完成年度效益目标。

在炼油与化工业务方面,本集团将突出市场需求,科学安排自产和进口原油流向,合理安排原油加工负荷,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国Ⅵ汽柴油质量升级,增加高标号汽油、航煤等高附加值产品产量。继续加大炼化一体优化,多渠道获取优质化工原料,保持乙烯、芳烃等装置高负荷运行,提高专用料等厚利化工产品比重,进一步增加盈利。化工销售将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密切产销研用协同配合,持续优化营销网络、资源流向和用户结构,扩大直销比例,提高效率效益。

在成品油销售业务方面,本集团将围绕强化精细营销,确保产业链畅通;深化“互联网+营销”和油卡非润组合营销,增强零售网络的聚合效应,抢占增量市场,扩大销售规模。

在天然气与管道业务方面,本集团将统筹资源市场,增强天然气业务链创效能力;抓住天然气消费快速增长的有利时机,统筹优化国内外资源,强化产运销储贸各环节紧密衔接,推进高端高效市场开发,优化管网和储运设施运行,降低全业务链成本,不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在国际业务方面,本集团将借力“一带一路”建设,落实好新签署的各项油气合作协议,加快合同谈判进程,推进重点项目开发,努力获取更多新项目;国际贸易有效把控天然气进口节奏,统筹优化原油进口,扩大成品油出口,组织好海外权益油销售,更好发挥国内资源调节作用;以完善海外油气运营中心为重点,有序有效拓展销售贸易网络,持续提升经营效益和在全球优化配置资源的能力。

3.2其他财务信息

3.2.1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分行业情况表

* 毛利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3.2.2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分地区情况表

3.2.3二零一六年度末期股息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经2017年6月8日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派发的2016年度末期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03801元(含适用税项),总计人民币69.57亿元,已分别于2017年6月22日(A股)和7月27日(H股)支付。

3.2.4二零一七年中期股息分配方案及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董事会于2017年6月8日举行的年度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授权决定2017年中期股息有关事宜。经统筹考虑较好的发展基本面、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情况,为更好地回报股东,董事会决定以本公司2017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83,020,977,818股为基数派发2017年中期股息,按2017年上半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的数额,派发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3117元(含适用税项),同时增加中期特别股息每股人民币0.03809元(含适用税项),合计每股派息人民币0.06926元(含适用税项),总派息额人民币126.76亿元,派息率100%。

本公司中期股息将派发予2017年9月14日收市后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本公司将于2017年9月9日至2017年9月14日(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若要取得收取中期股息的资格,H股股东必须将所有股票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于2017年9月8日下午4时30分或之前送达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9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可获得本次派发的股息。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本公司以人民币向股东宣布股息。A股的股息以人民币支付,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本公司将通过中国结算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股息。除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资的香港联交所本公司H股股票(“港股通H股”)外,本公司H股股息以港币支付,适用的汇率为董事会宣派股息日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的平均值;港股通H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本公司将根据与中国结算签订的《港股通H股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由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H股投资者名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港股通H股股息,并由中国结算协助将港股通H股股息发放给港股通H股投资者。于董事会宣派2017年中期股息之日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的平均值为0.85271元人民币兑1.00港币。因此,本公司每股H股中期股息为港币0.08122元(含适用税项)。

本公司已委任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为香港的预收款代理人(“预收款代理人”),并会将已宣派的中期股息支付予预收款代理人,以待支付H股股东。预收款代理人将于2017年10月27日左右支付中期股息。中期股息将于该日以平邮方式寄予H股股东,邮误风险由H股股东承担。

根据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本公司向名列于H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有义务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任何以非个人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托人、其他组织及团体名义登记的股份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的股份,因此,其应得股息将被扣除企业所得税。如H股股东需要更改股东身份,请向代理人或信托机构查询相关手续。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或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并依照截至2017年9月14日的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11]348号规定,对于H股个人股东,应由本公司代扣代缴股息个人所得税;同时H股个人股东可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议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本公司将按10%税率代为扣缴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澳门居民以及其他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为10%的国家居民的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低于1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代为办理享受有关协议优惠待遇申请。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高于10%但低于2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协议的实际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并无达成任何税收协议的国家居民或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为20%的国家居民或属其他情况,本公司将按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将以2017年9月14日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所记录的登记地址(“登记地址”)为基准来认定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并据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与登记地址不一致,H股个人股东须于2017年9月8日下午4时30分或之前通知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联系方式如下: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对于H股个人股东在上述期限前未能向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本公司将根据2017年9月14日所记录的登记地址来认定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

对于任何因股东身份未能及时确定或确定不准而提出的任何要求或对代扣代缴安排的争议,本公司将不承担责任,亦不会予以受理。

根据2014年11月17日起施行的《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本公司向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将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本公司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H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本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内地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对于对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此类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 重要事项

4.1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本报告期本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4.2天然气增值税税率调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为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从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天然气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天然气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及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4.3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

2017年7月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217号),加快推进天然气在城镇燃气、工业燃料、燃气发电、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大规模高效科学利用,产业上中下游协调发展,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显著提升。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和203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分别达到10%、15%,地下储气库形成有效工作气量分别达148亿立方米、350亿立方米。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天然气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及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4.4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报告期本公司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5财务报告

5.1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5月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准则16号 (2017)”),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集团根据准则16号 (2017) 的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进行了重新梳理,采用未来适用法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采用该准则对本集团的影响为原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由营业外收入改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5.2报告期内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承董事会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王宜林

董事长

中国北京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由王宜林先生担任董事长,由章建华先生担任副董事长及非执行董事、汪东进先生担任副董事长及执行董事,由喻宝才先生、刘跃珍先生、刘宏斌先生、段良伟先生及覃伟中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由侯启军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由林伯强先生、张必贻先生、梁爱诗女士、德地立人先生及西蒙·亨利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告载有若干涉及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业务之前瞻性声明。由于相关声明所述情况之发生与否,非为本集团所能控制,这些前瞻性声明在本质上具有高度风险与不确定性。该等前瞻性声明乃本集团对未来事件之现有预期,并非对未来业绩的保证。实际成果可能与前瞻性声明所包含的内容存在差异。

本公告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