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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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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375  公司简称:中原证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3元(含税),此预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 总体经营情况

今年上半年,公司充分发挥两地上市的优势,以加快发展为中心,一手抓各项能力的全面提升,一手抓战略布局的持续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受国内股市、债市、汇市和商品市场均出现较大震荡以及公司转型尚未到位等影响,今年以来公司业绩出现下滑。

虽然局面严峻,但在公司管理团队的坚强领导和全体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上半年公司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参股中原人寿(拟用名)获得河南证监局的无异议函、中国保险业协会网站也进行了预披露,A股可转债发行申请7月14日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进展顺利。同时,公司坚定不移加快向“投资先导、投行跟进、经纪等业务为重要基础”的现代经营模式转型,已将下属中州蓝海资本金从5亿元增至30亿元,中鼎开源加快向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转型,注册资本10亿元、业务范围覆盖河南全省的中原小贷也于7月11日取得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的开业批复正式开业,加上中证开元,投资板块引领公司转型发展的新格局基本形成。

根据新的经营形势,下半年公司将围绕加快发展这个中心,争取早日完成中原人寿(拟用名)批筹和A股可转债发行,继续加快向“投资先导、投行跟进、经纪等业务为重要基础”的模式转型,继续加大业务协同力度,继续推进上海和香港新利润增长极建设,着力打造全面财富管理能力、机构客户服务能力、投资管理能力和国际化发展能力,构筑机制、人才、资金、合规风控等五大保障,抓好大投资板块打造、大经纪业务转型等八项工作,争取尽快扭转不利形势,打好下半年经营业绩攻坚战,圆满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

3 主要业务分析

1、经纪业务

报告期内,经纪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7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7%。

(1)证券经纪

2017 年上半年沪深两市股票基金成交量56.65万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2%。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把握上市发展机遇,持续推进业务转型,大力拓展机构经纪业务,逐步调整业务结构。报告期末,公司托管证券市值(含限售股市值)人民币1,694亿元,A股、基金交易金额人民币6,066.7亿元,市场占有率0.54%;融资融券余额达人民币51.54亿元,信用交易额人民币451.33亿元,累计开立信用账户41,266户,较2016年末增长3.1%。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优化营业网点布局,保持各项承载业务有效落地,辐射范围逐步扩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客户总数169.9万户,较2016年末增长2.8%。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财富管理转型目标,着眼于投资顾问业务发展,积极从传统通道服务提供者向财富管理者转变。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丰富“财富中原”资讯和咨询产品以及现金管理、固定收益、权益投资等金融产品线;通过投顾赛事、线上线下培训等形式,加强对投资顾问的专业培训和综合能力提升;优化投资顾问标准化服务要求及流程,提升客户的服务体验度。

报告期末,公司“中原宝典”、“中原管家”投资顾问服务累计签约客户达到255,129户。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投资咨询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0.40亿元,较2016年同期减少37.7%。这主要由于报告期内A股行情震荡,客户资产规模出现缩水,签约客户佣金率大幅下滑。

(2)期货经纪

报告期内,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14.78亿手,同比下降35.48%;累计成交金额85.91万亿元,同比下降13.52%,交易萎缩。

中原期货积极应对挑战,把握机遇,持续推动传统经纪业务转型,发展创新业务,经营业绩同比大幅增长。豫新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业务规模大幅跃升,使中原期货合并营业收入和营业支出大幅上涨;报告期内,合并实现营业收入1.44亿元,同比增长367.87%;合并营业支出1.24亿元,同比增长573.68%;合并净利润1,472.30万元,同比增长61.36%,高于行业平均增幅;公司客户保证金规模日均8.7 亿元,同比增长 10%。

(3)分销金融产品

公司通过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不断完善“现金管理、固定收益、权益投资、另类投资”等产品线,致力于搭建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广以金融产品配置为核心的财富管理服务方案,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推动分支机构向财富管理转型,增强客户黏性。

报告期内,公司代销银行理财产品5.94亿元,较2016年同期增长31.13%;公募基金产品2.32亿元,较2016年同期下降28.61%。

2、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2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5.20%。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财务顾问等。IPO业务完成了郑州凯雪冷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再融资业务濮阳惠成非公开发行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主承销的3个公司债项目通过了上交所和深交所审核,1个企业债项目通过了发改委审核;完成发行项目为2017年长葛市金财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综合管廊和停车场专项债券,募集资金13.3亿元,承销收入372.4万元;主承销的1个停车场专项债项目取得了国家发改委的核准文件;新三板取得挂牌函16家,新三板承销增发家数12家。

3、投资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投资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72%。

(1)资产管理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人民币18.1万亿元,同比增长 2.96%。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管理总规模162亿元,产品43只;其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7只,规模46.59亿元,同比增长0.6%;定向资产管理计划24只,规模105.96亿元,同比增长68%;专项资产管理计划2只,规模9.7亿元。

(2)私募基金管理

自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下发以来,中鼎开源由直投子公司转型为私募子公司。中鼎开源按照规范要求推动股权结构调整,妥善处理原有债权投资项目,严控风险,加强管理,深化与地方政府和先进投资机构合作,推动基金设立,加快原有科创基金运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外合伙产业基金投资2笔,投资额共计2,229万元。部分退出股权项目1单,回收资金1.27亿元,债权项目退出9单,金额共计7,133万元,部分退出债权项目3单,金额共计1,513.95万元。科创基金完成投资2单,签约金额共计2,8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投资1,400万元。

(3)另类投资

报告期内,中州蓝海推进落实“投资+投行”战略,以当期收益和中长期收益为落脚点,齐抓共管股权投资和金融资产投资,共完成4单股权投资,1单金融产品投资。

4、自营交易

报告期内,自营交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29亿元。

2017年上半年A股市场震荡中呈现结构进一步分化,截至报告期末,上证综指收于3192.43点,上涨2.86%;深证成指收于10529.61点,上涨3.46%;创业板指收于1818.07点,下跌7.43%;中小板指收于6946.43点,上涨7.33%。【Wind资讯】

权益类投资顺应市场变化,继续将严控风险放在首要位置,积极捕捉市场结构性机会,在市场持续震荡局面下积极争取实现绝对收益。

债券投资方面,面对上半年债券市场剧烈波动、估值大幅下跌的市场情况,公司延续一贯的稳健操作思路,把规避风险放在首位,积极进行规模、久期和结构调整,降低资金成本,节支增效。

5、境外业务

报告期内,境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7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3.12%。

2017年上半年,在香港证券市场日均成交金额较2016年同期增长13%、募集资金总额较2016年同期增长23%、上市公司新增家数较同期增长80%的大环境下【香港联交所网站】,中州国际抓住业务发展机遇,发挥公司客户基础广泛等优势,拓展业务营销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发展特征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报告期内,中州国际围绕“平台完善年、业务提升年、利润倍增年”三大目标,各项业务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截至报告期末,经纪业务开户数达到4,763户,较上年末增长12.28%,客户持仓市值达到39.41亿港元,股票累计交易额49.71亿港元,是2016年全年的5.75倍。中州国际依托经纪业务客户的增长,在确保风险可控可测的基础上,积极满足客户投融资需求,截至报告期末,孖展融资余额4.95亿港元,较上年末增长73.68%;完成三只资管产品的设立,管理资产规模7.55亿港元,是2016年底的6.24倍;投行业务承揽储备了一批项目,担任象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创业板IPO项目的独家保荐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并作为合规顾问、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参与了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板IPO项目。

6、总部及其他业务

(1)股票质押式回购及约定购回

报告期内,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规模实现大幅增长:自有资金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日均规模人民币24.26亿元,较2016年日均规模增长11.39%;实现利息收入人民币0.67亿元,同比减少21.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有资金股票质押待购回余额25.48亿元,较2016年末增长7.4%。在途业务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218.11%。报告期末,开通约定购回业务交易权限客户823户,较2016年末减少0.24%;待购回余额人民币0.27亿元,较2016年末减少21.3%。

报告期内,公司面向互联网用户推出灵活的融资品种,小额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实现逆势增长,实现利息收入人民币461.48万元,同比增长404.1%。截至报告期末,规模达到人民币0.85亿元,较2016年末增长10.8%,开通服务权限客户43,435户,在途业务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241.62%。

(2)新三板做市

报告期内,新三板做市业务面临指数下跌、交易低迷的系统性风险,公司积极调整业务策略,加强团队建设,提高项目筛选标准,严控交易风险,做市家数稳步增长,业务推进平稳有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新三板做市股票126只,做市家数行业排名第26位,做市投资规模4.82亿元。

(3)创新业务

互联网金融: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互联网新开证券账户34,117户,占公司总开户数的94.33%,新增客户交易量人民币231.50亿元。上半年互联网平台理财产品销售额10.33亿元,同比增长43.67%。

柜台市场:

报告期内,持续完善柜台市场线上建设,积极推进柜台市场产品多样化。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业务需要,发行了新易系列、金易系列、融易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计募集资金3.88亿元。其中,新易系列收益凭证发行了12期,募集资金1.27亿元;金易系列收益凭证发行了4期,募集资金1,097万元;融易系列收益凭证发行了1期,募集资金2.5亿元。

(4)股权中心

报告期内,股权中心帮助企业新增融资2.85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股权中心设置“一市两板”,展示板企业1,291家、交易板企业61家,挂牌企业总数同比增长220%;各类会员单位463家;托管企业67家,托管股份19.91亿股。

股权中心积极推动濮阳市、开封市等十多个地方政府出台奖补政策。截至报告期末,河南省大部分地市政府均已出台当地企业到中心挂牌的财政奖补政策,有力提高企业挂牌积极性。

(5)研究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研究报告218篇、组织晨会109期并发布晨会产品,提供服务约151项次,积极支持公司各项主体业务发展,为公司决策提供了重要研究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研究所完成多项公司管理层定制研究任务,涵盖河南资本市场建设、地方金融、证券业发展态势及公司竞争力分析等,为本公司决策提供了重要基础研究支持。报告期内,公司研究所还完成了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河南省国资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委托的多项定制研究任务,有力提升了业内研究品牌。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17-06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0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8月24日上午在中原广发金融大厦17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董事张笑齐、张强、王立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张强委托董事长菅明军行使表决权,张笑齐、王立新委托董事于泽阳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菅明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中期业绩及2017年中期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A 股)和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中期业绩及2017年中期报告(H 股)。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预先审阅。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上半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3,373,517.65元,母公司2017年上半年净利润为人民币167,256,496.68元。

根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如无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能分红的其他事项发生,每年以现金分红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现金分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在现金分红的同时,也可以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但如公司当年未以现金分红,则不得单独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持续厚待投资者,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923,734,700股为基数,向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86,432,633.10元。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发放金额按照本公司审议2017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二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本次H股派发股息的基准日及暂停股份过户登记日期,有关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本公司将另行通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结合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拟定了公司2017年半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根据河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豫企改办[2017]11号《关于省管企业公司章程修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中期合规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7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决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议案等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披露《中原证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中期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维持不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6年末,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大成西黄河大桥通行费收入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账面原值372,598,590.54元,减值准备70,450,000.00元,账面净值302,148,590.54 元。

2016 年,煤炭市场价格回升企稳,大成西黄河大桥所对应的煤炭物流园改建项目部分完工,征费收入较上年有所上升。2017年中期,由于煤炭行业及所属区域经济因素较2016年未发生显著改变,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状态稳定,结合对专项计划的减值测试和相关评估分析,同意将专项计划的减值准备金额维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17-070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7年8月10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上午在郑州中原广发金融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监事9人,监事王金昌、夏晓宁因个人原因不能亲自出席,委托监事会主席鲁智礼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数占监事总数的 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智礼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中期业绩及2017年中期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和联交所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71)

(四)审议通过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中期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维持不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另外本次会议还听取了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中期合规报告》 。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 2017-071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1月25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68号)的核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000股,发行价为4元/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800,00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69,811,742.4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2月23日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2日验资报告》(XYZH/2016BJA10719)。

(二)本期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16,193,514.48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67,328,702.52元(含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存款利息收入,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中介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公司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期货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依据《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267,328,702.52元(含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存款利息收入,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中介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以支持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无法单独计量实现效益情况。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承诺一致,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17-07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新增党的基层组织相关内容

根据河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豫企改办[2017]11号《关于省管企业公司章程修订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增加“第二条”及“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相关内容,原章程“第二条”及“第五章 董事会”的相关章节、条款序号相应顺延。具体增加内容如下:

第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党委设书记1名,按照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其他党委成员。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设立主抓公司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照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按照有关规定逐级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开展党的活动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通过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公司坚持改革发展正确方向;通过议大事抓重点,加强集体领导、推进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通过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建强企业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人才保证;通过抓基层打基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领导群众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通过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正风肃纪、防范风险。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建立党委议事决策机制,明确公司党委决策和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事项的范围和程序。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提交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形成提案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形成提案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党委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事项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的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二)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相关内容

根据《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要求,具体修改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