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32   公司简称:格尔软件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信息安全已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2017年上半年,公司经营层和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坚持持续、健康、稳健的经营方针,坚守行业服务的理念,专注于信息安全业务的开拓发展。公司在风险相对可控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改革和创新,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业务。本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8714.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6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98.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9.0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销售和市场拓展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一方面是受益于国家有关网络安全方面的政策颁布与实施,促进了安全行业的发展和需求的增加;另一方面是公司进行了行业的拓展,扩大了客户群体,新增了客户。此外,报告期内业务验收完成较多。上述原因导致了本报告期的收入增长。

去年11月《网络安全法》颁布,今年6月《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期间相关安全方面工作的持续推进对我国网络安全的各个方面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促进了我国在云安全、大数据安全、物联网安全以及移动互联网安全等方面的需求扩大。公司受益于网络安全行业方面的政策利好,销售规模有所扩大。

此外,在安全行业业务发展呈现高增长态势下,公司在报告期内除了继续深耕传统市场之外,结合互联网+电子政务的业务推广,在政务、军工等领域安全项目推进及加快落地,进一步深化行业纵深与区域结合,增进扩大业务拓展与覆盖能力。

(2)产品和技术研发方面:

公司重视技术研发投入力度,以不断提升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报告期内,陆续投入约2000多万元的研发费用,用于研发和进一步优化现有产品的技术架构,拓宽产品用途,同时研究和创新网络信息技术和信息安全发展的前沿技术,定位公司的技术研究发展方向。主要情况如下:

①PKI基础设施产品线:推动了基于分布式技术的架构扩容,以期能为“万物互联”的场景提供百亿级的证书管理服务;

②PKI安全应用产品线:拓展了网关产品在视频协议方向的安全加密技术,该技术进一步完善了身份管理和身份认证领域的产品线,旨在为互联网+电子政务、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基础安全保障;

③移动端产品:通过研发丰富了移动端产品的功能,同时在安全方面为浏览器,APP等不同终端系统提供了多样化的统一认证入口。

④网络信息技术和信息安全发展的前沿技术方面:公司在云计算安全、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SM9算法、FIDO技术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和探索,并参与了一些相关的课题,以提升公司的核心安全技术竞争力。

上述重要研发项目的开展,有利于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体系,对公司核心产品的规划、研发起到推动作用,能更好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企业文化和人才培养方面:

公司发挥党支部和工会在企业文化建设、传递正能量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效促进企业发展。公司通过外部引进、内部培养,逐步优化人才智力结构专业结构,保持动态的稳定。重点加强内部的人才培养,改善员工的知识结构,逐步建立起企业快速发展所需要的人才梯队。

(4)公司治理方面:

报告期内,经证监会核准,公司获准发行股票,并于2017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此为契机,继续开展公司治理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召开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修订和制定了有关法人治理制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公司将通过完善管理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据此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对以往年度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金额为:2,346,345.74元,由原“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孔令钢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临2017-020

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孔令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公司监事以及高管全体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7-02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的保荐机构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格尔软件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异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3)。

特此公告。

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 董事会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临2017-021

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振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经监事会审议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7-02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3)。

特此公告。

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临2017-022

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431号《关于核准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尔软件”)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2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0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7,60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277.17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4月1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7]第249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2017年5月18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农商银行杨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17年5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注:上述序号2和3募集资金专户期末金额增加为存款利息收入所致。

三、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5月31日,格尔软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1,594,323.02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7年6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1,594,323.02元。

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17)第3948号。

保荐机构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1,594,323.02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7年6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17年6月30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该股东大会的授权,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同时在二年内(含二年)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滚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为前提)。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附表2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

注:保本理财安鑫2014001期为开放式理财产品,T+1赎回

(四)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情况

2017年6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核查意见》。

2017年6月30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身份管理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变更,由原来的实施主体“格尔软件”变更为“上海格尔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安全”)。同时,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230万元对“格尔安全”进行增资,其中1000万元增加格尔安全的注册资本,4230万元计入格尔安全的资本公积。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本次变更以及增资事项尚在办理过程中,尚未完成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2016年1-6月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临2017-023

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2017年财政部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的具体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规定,新政府补助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前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对以往年度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如下:公司对2017年1月1日以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金额为:2,346,345.74元,由原“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以财政部2017年修订颁布的“新政府补助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即2017年6月12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为(财会〔2006〕3号)通知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次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3、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前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对以往年度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2、调整的金额

公司据此对2017年1月1日以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金额为:2,346,345.74元,由原“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保荐机构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格尔软件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

备查文件

1、《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