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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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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41     公司简称:美思德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公司所处聚氨酯泡沫塑料行业竞争加剧,企业经营环境的困难尚未得到有效缓解。原材料方面,作为公司主要原材料之一的有机硅(D4)平均单价同比上涨52.32%,聚醚平均单价同比上涨9.8%,导致公司产品成本大幅增加。应用领域方面,公司面向的主要终端市场包括家电、家具、汽车等行业受国家宏观调控等因素影响增速放缓。面对上游原料价格大幅攀升、产品销售价格传递滞后所带来的压力等诸多不利因素,公司围绕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开展各项工作,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加快新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上半年,公司成功开发出了中高密度聚氨酯软泡匀泡剂、低密度聚氨酯软泡匀泡剂、高延长比、抗收缩聚氨酯单组份泡沫匀泡剂等新产品,并加大了新产品的市场宣传和推广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报告期内,公司新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340万元,成为公司销售增长的主要来源。

2、对市场实行精耕细作,挖潜老客户、开发新客户。在巩固和深化与原有客户合作,提升在老客户中的销售份额的同时,公司积极开发新客户,尤其是国内外高端客户、重点客户,并参加在俄罗斯、印度、墨西哥、德国、泰国举办的聚氨酯展览会,拓展了公司的销售面和销售量。

3、加强管理,提质降耗,降低成本。面对原辅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通过技术创新、生产工艺创新以及管理创新,持续推进提质降耗措施,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并注重精细化生产操作和安全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稳定。

4、登陆资本市场,为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A股主板上市,有利于公司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加快发展步伐,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48.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22%;营业利润3,474.5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85.2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51%。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未能实现同期增长主要是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研发投入加大等因素所致,导致产品综合毛利率下降9.51个百分点,摊薄了经营利润。

2017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加强技术创新,围绕市场需求,不断推出新产品;遵循聚氨酯行业向高端、节能、安全、环保发展的趋势,开发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市场开拓的力度,布局海内外市场营销网络,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强精细化管理,持续开展成本费用分析,采取有效措施,挖潜增效,努力消化原料价格上涨带来的不利因素。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宇

日期 2017年0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公告编号:2017-020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07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的全体董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08月23日(星期三)下午13:00至15:00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独立董事唐婉虹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董事陈青女士代为出席公司本次会议并且行使表决权。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宇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2)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4)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6000吨/年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及工程化试验装置项目的议案》

根据《中国聚氨酯产业现状及“十三五”发展规划建议》,公司提出并承担的“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研发及产业化”被列入行业“十三五”重点技术攻关计划,并于2017年被列入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参建单位,承担产业化装置建设和生产运营任务。

本次“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是在现有万吨级生产技术和生产品种的基础上,开展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全新结构设计和相应高效、节能环保工业化技术开发,以适应聚氨酯行业向低碳、节能、环保、安全方向发展的趋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2、《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公告编号:2017-021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07月25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08月23日(星期三)下午16:00至17:00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琪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2)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4)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6000吨/年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及工程化试验装置项目的议案》

根据《中国聚氨酯产业现状及“十三五”发展规划建议》,公司提出并承担的“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研发及产业化”被列入行业“十三五”重点技术攻关计划,并于2017年被列入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参建单位,承担产业化装置建设和生产运营任务。

本次“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是在现有万吨级生产技术和生产品种的基础上,开展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全新结构设计和相应高效、节能环保工业化技术开发,以适应聚氨酯行业向低碳、节能、环保、安全方向发展的趋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0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公告编号:2017-023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7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公司硬泡匀泡剂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08%;软泡匀泡剂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0.02%。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明显,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同比上涨22.47%,其中有机硅(D4)平均单价同比上涨52.32%,聚醚平均单价同比上涨9.8%。

三、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17-024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03月0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307号文《关于核准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思德”)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2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323,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3,526,5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69,473,5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03月24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32050001号验资报告。

2017年半年度,公司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1,936.77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936.77万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010.58万元。截至2017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50,188,096.81元(包含存款利息并扣除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经2013年02月0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2013年02月21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分别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设专项账户。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思德新材料”)系募投项目“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和“有机硅表面活性剂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为保证募集资金专项使用,美思德新材料分别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开设专项账户。公司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1,936.77万元后,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48.93万元以增资方式划转至美思德新材料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17-012、2017-013的公告)。

公司于2017年07月0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44.6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17-018的公告)。

截至2017年06月30日,相关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注:截至2017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均包含存款利息并扣除手续费后金额。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7年03月23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04月28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以及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7年0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约定的内容存储、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及管理方面的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1,936.77万元预先投入了募投项目,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其予以置换。

公司于2017年0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1,936.77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瑞华专函字[2017]32050007号《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广发证券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17-005的公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7年07月0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44.6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时,广发证券发表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使用“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44.6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17-018的公告)。

截至2017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44.6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尚未到期。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8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1,936.77万元(具体请详见公告编号:2017-005)。

[注2]:美思德新材料扩产项目包括“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有机硅表面活性剂研究中心建设项目”。2015年03月,美思德新材料扩产项目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为固定资产。其中“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因化工行业建设项目需要完成“三同时”验收才能正式投产。2015年12月,该项目完成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以及环境保护的“三同时”验收,并于2016年01月正式投产。

[注3]:根据《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期本次募投项目“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2017年达产50%,预计实现净利润3,892.21万元。2017年上半年实际产量5,754.79吨,实现的净利润为2,740.76万元,达到预计效益。

[注4]:截至2017年06月30日,本次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50,105,800.00万元,主要系因本次募投项目“有机硅表面活性剂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尚在实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