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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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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70-059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目前公司主要业务主要涉及两类:一类为天然气综合利用业务,包括气源开发与输送、长输管网建设与管理、城市燃气经营与销售、车用加气站投资与运营、LNG点供、分布式能源项目开发与建设等。重点通过向气源供应方采购天然气,经由自有能源供应渠道,满足各类用户需求。目前公司已逐步形成了上中下游一体化的业务结构,“区域板块支干线型”城市燃气市场的战略布局已颇具成效。公司将不断拓展新的业务区域,同时强化各环节投资建设力度,实现天然气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在巩固发展现有业务同时,还将通过加大对优质项目的并购力度、增强新能源技术开发的投资力度、强化多种资源的整合力度,使自己成为国内最具实力的综合性清洁能源服务商之一。

另一类为环保工程服务业务,主要依托全资子公司正实同创与中科院开展相关合作,致力于大气污染物控制环保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应用、工程建设、项目运营等。涉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烟气净化、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工业焚烧尾气净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环保工程投建运营及技术服务等等。

公司重点立足于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业务、环保工程类业务两大板块,通过关注与研究政策市场发展动态,跟踪新型能源技术发展成果等工作,并适时进入新能源利用领域领域和其他相关环保业务。

公司在2017年上半年在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市场开发、产业结构优化等方面都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6,719,799.45 元,同比增长47.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2,685,292.47 元,同比增长 30.93%;总资产 12,482,960,015.30元 ,同比增长2.64%。公司在上半年重点开展了下列工作:

(一)围绕经营业绩,全力推进市场开发。今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呈现出良好增长趋势,主要经济指标回暖,相关工业用户用气需求恢复及增长较快;同时国家环保力度日渐加强,也推动了“煤改气”、LNG点供等业务较快增长。

公司紧紧抓住契机,以市场开发为核心,积极做好现有区域的精耕细作和新开发区域的业务扩张,取得了较好效果。上半年公司新开发各类用户9.86万户,其中,居民用户9.66万户,商服用户1892户,工业用户96户;销气量为5.87亿方,同比增长64.14%,LNG销气量同比增长245.93%,工业用户销气量同比增长102.90%。

(二)布局能源综合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在做好市场开发工作的同时,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并购,抓好产业开发与合作。

立足现有基础,围绕利润目标,实现产业多元化发展是公司既定目标。在LNG业务方面,公司为满足自身点供、加气站等业务的发展,不仅在国内加强与供货商合作,还创新模式,承包内蒙LNG设备开展经营贸易;并积极寻求LNG进口合作,既与中石油东部销售公司等企业就进口LNG采购达成了共识,还参与国际LNG集装箱物流贸易业务。在供热业务、分布式能源项目、多能互补项目等方面,下属公司与大唐国际张家口发电厂签订了热电联产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在涿鹿、赤城等地签订了相关供热协议,相关多能互补项目、分布式能源项目在推进中。

随着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的日渐加强,为公司环保工程业务提供了良好契机,公司相关业务也在稳步推进中。

(三)强化安全管理,继续保持安全生产良好记录。在各区域业务继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司总部和各下属单位深刻汲取其他企业近期安全事故经验教训,强化细节、强化执行、强化考核,通过强化重要特殊时期安全工作、推广先进管理经验、严把设计作业方案评审、强化现场施工监护、加强新并购公司和重点公司抽查、安排专人薄弱企业驻点指导等多项综合措施,继续保持着安全生产良好记录。上半年共开展安全检查272次,整改隐患874项;施工开挖守险828处,守险工时16706小时;居民用户入户检查216,484户,工商业用户、公福用户入户检查18418次;开展各类安全培训430次,参训人员4775人次;组织各类应急演练64次,完成各类危险作业198次。

(四)强调精细管理,力抓降本增效。通过抓好生产运行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审核、推进物资综合管理等措施,保障了生产工作安全开展,保证了企业经营和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提升了企业整体管理水平,有效控制了生产经营成本。

(五)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模式,加强人才培养。公司上半年进一步完善投资收益率考核体系,完成了各区域公司组织架构和岗位设置调整,更好地保障了公司各级管理、运营机构的无缝对接;同时完成了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岗位轮换工作,完善了员工挂职锻炼体系。从而更好地激发了企业活力、管理潜力及员工动力,避免管理僵化等问题。

2017年下半年,公司重点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安排如下:

一、努力力抓市场开发,实现业绩增长目标

根据国家发改委《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发改能源〔2017〕1217号)要求,到202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力争达到10%,2030年力争达到15%。2016年我国天然气能源消费占比仅为6%,国内天然气产业还存在良好的发展空间。公司在下半年要继续在城市燃气、天然气发电、工业燃料、交通运输等天然气利用方面,抓好现有区域市场的巩固和深挖,积极开展以能源为核心的有机扩张。重点加强LNG点供业务、抓好扩大“煤改气”市场、推动环保新业务等工作,实现业绩增长目标。同时在新能源、分布式能源等方面加快推进整体规划与落实实施方案,为公司创建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继续强化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各级将继续提高认识,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一是强化在建工程现场安全监督,安全管理现场跟踪落实到位;二是高标准、严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建立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人;四是预防为主,加强管理,提升安全检查工作力度。从而全面提升安全控制能力,保证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可控在控。

三、继续创新产业结构,加快企业多元化发展步伐

公司在一如既往做大做强天然气传统产业的同时,要集聚高端要素,深入研究和发展阳光产业;要抓紧抓实新增量市场推进,不断寻找突破口,挖潜增效,加大点供市场占有率。继续深入探索并践行售电、油品、供热、分布式能源等其它能源服务,尽早实现由“单一能源(天然气)服务”向“综合能源服务”的转型发展,塑造崭新的综合能源企业品牌。

四、继续加大并购力度,推动公司突破性发展

公司将继续切实加快重点项目并购,以实实在在的新项目落地来维护投资者信心。在现有业务相关领域继续加大并购力度、加快并购步伐,对产生效益快、利润贡献大的项目要列为重点,对已瞄准的目标项目要集中力量、加大力度尽快实现突破。

五、继续优化管理模式,发挥公司整体优势

随着集团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和业务格局多元化发展,经营管理复杂性逐渐增加,对管控模式要求也在提高。公司将继续优化整体管控模式,在业务板块整合、人力资源优化等方面继续开展工作,从而充分调动各分子公司经营积极性,进一步发挥公司整体优势。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增加了6家子公司,主要是完成了对茶陵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寿光乐义华玺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的收购,同时设立了北京蓝科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宿迁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张家口下花园金鸿燃气有限公司、河北中油金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家子公司。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7-061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4日在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26号荣宝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宣丽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

监事会对本次拟注销期权或股份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标,公司董事会对76名激励对象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公告编号:2017-062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授股票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2017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获授股票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5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2、2015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授予条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满足。

3、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将授予激励对象1,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可行权日以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的权利。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934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的93.4%。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66万份,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的1.92%,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股票期权授予及行权将另行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详尽法定程序。

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批准,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向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76人授予股票期权,201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股票期权授权日确定为2015年8月27日,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

二、本次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行权期内,公司业绩条件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按上述测算,以公司2014年业绩为基准,公司2015—2017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以上净利润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各年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除此之外,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上述行权期公司股票期权考核指标完成情况:2016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1,431,045.29元,比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11,671,325.64元下降41.79%,增长率低于21%,未达到考核指标;

因此,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标,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280.20万份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涉及人员为76人。

三、本次获授股票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标,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十二章《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标,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7-063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7年8月21日,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三级子公司荆门金鸿和瑞燃气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公司持有中油金鸿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份,中油金鸿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荆门金鸿和瑞燃气有限公司60%股份,荆门金鸿和瑞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和瑞”)与张家口国储能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储物流”)签署了《液化天然气买卖合同》,由荆门和瑞向国储物流销售液化天然气。合同期为一年,预计全年交易量为2000吨,金额为510万(以实际发生交易量及交易金额结算为准)。截止目前,发生金额为207.9054万元。

具体追加关联交易金额情况如下:

2、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陈义和先生为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国储能源”)董事长,国储物流为国储能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国储物流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陈义和先生为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在表决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4、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张家口国储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张家口高新区清水河南路65号

法定代表人:吴友良

注册资本:2000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1575523558U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有效期至2019年5月8日);天然气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销售。

主要股东:国储能源持有国储能源物流100%股权

该公司主要从事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销售与运输业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212.17万元,净资产8,250.48万元,营业收入23,885.10万元,实现净利润1,653.96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9,838.68万元,净资产9,096.69万元,营业收入12,195.38万元,净利润846.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具体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陈义和先生为国储能源董事长,国储物流为国储能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国储物流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17年8月21日,荆门金鸿和瑞燃气有限公司与张家口国储能源物流有限公司签署了《液化天然气买卖合同》,由荆门和瑞向国储物流销售液化天然气。合同期为2017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1日,预计全年交易量为2000吨,金额为510万元(以实际发生交易量及交易金额结算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有效期及供货起始日

双方约定合同有效期为2017 年 8月21日至2018 年8月21日。

双方以传真或电子表单确认函的方式确认供气日供气量。

(二)供气量和提取量

1. 购气方采购量需求,提前 1个工作日以电子表单、传真或短信形式向供气方提交《采购计划》。

2. 对于购气方提出的采购量,购气方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支付采购量的全额货款。

3.若由于上游气源价格变动或原料气供应不足等情况,供气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购气方。

(三)气量交接

供气方将液化天然气在交接点交付购气方时,该液化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即转移给购气方。

(四) 供气质量及运输

1. 供气方液化天然气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820-2012《天然气》中所规定的Ⅱ类天然气标准。

2. 由供气方配送的LNG,运费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以双方盖章确认的价格函为准。

(五)天然气计量

1. 液化天然气按重量(单位:吨)计量,计量结果以供气方的《LNG出厂计量单》中记录的过磅重量为准。

2. 购气方要求供气方提供配送服务的,若装液重量与卸液重量差在±100公斤以内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气费及运费均按出厂时过磅重量结算。若装液重量与卸液重量差超出±100公斤的,根据实际情况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3. 双方对过磅重量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部门解决。

(六) 天然气价格

随行就市,供气方供给购气方的天然气价格为含税价格,双方以价格确认函为准。

(七) 预付款及结算

1. 先款后气,如果供气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购气方的货款或货款不足,供气方有权不向购气方供气,双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购气方承担。

2. 结算款:双方约定每月15日和25日(节假日顺延)进行账目核对,购气方在收到供气方发出的对账单后 3 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加盖公章)。供气方根据双方确认的对账单金额,在3个工作日内开具天然气增值税发票,并以快递的形式发送给购气方,购气方在收到发票后 2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应付货款汇入供气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若有多余款项,购气方可用作抵顶下次采购计划中的相应货款或申请供气方退回。

3. 甲乙双方预计全年交易量为2000吨,金额为510万(以实际发生交易量及交易金额结算为准)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荆门和瑞与国储物流未因上述交易产生同业竞争。

七、交易目的和影响

为拓展上游产业链,荆门和瑞今年以来在内蒙以租赁第三方天然气液化厂的形式生产LNG,在满足荆门和瑞有富余产能可对外销售。国储物流LNG运输车辆充足,在北方市场有着广泛下游客户,对LNG需求量较大。下属公司通过本协议的安排,扩张了自身的业务,拓展了盈利空间,加快资金回笼,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该交易为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保证了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对本公司有一定的利润贡献,预计此项交易在一定时期内将继续存在。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对关联对方而言,有助于丰富完善进货渠道,进而拓展下游相关市场。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952.31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说明:在我们发表独立意见之前,公司就该等事项通知我们并进行充分沟通,我们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查验,仔细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和我们关注的问题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深入的探讨,认为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计划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查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对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公司上述交易事项扩张了身业务,拓展了公司的盈利空间,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公开、公正。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项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7-060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4日在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26号荣宝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义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追加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董事陈义和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8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经表决,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参阅同日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追加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

由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标,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280.20万份由公司予以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和北京双安律师事务所对公司上述事宜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

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其中刘辉、伍守华、王磊、高绍维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