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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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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608           公司简称:中信重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核心制造+综合服务”的新型商业模式引领下,坚持“新动能”和“传统动能”双轮驱动,坚持四措并举,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产业经营取得实效。2017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70亿元,同比增长12.88%;实现利润总额0.51亿元,同比增长63.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21亿元,同比增长0.0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6.84亿元,同比增长68.44%。

(一)公司产业经营取得明显成效,“新动能”和“传统动能”精准发力。公司积极推进“新动能”与“传统动能”双轮驱动,着力打造重型装备、工程成套、机器人及智能装备、节能环保装备、新能源动力装备等产业板块,加速新旧动能转换,上半年产业经营取得实效。

以重型装备、工程成套产业为代表的“传统动能”稳定运行。重型装备板块方面,公司成功签订了黑龙江多宝山、信发集团氧化铝等一批主机产品订单;公司Φ5米硬岩掘进机完成6.7公里掘进任务,成功打通“引故入洛”工程1号隧洞。报告期内,重型装备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0.89亿元;工程成套板块方面,公司在已有成熟成套项目基础上,不断推出新的节能成套项目。报告期内,烧结余热发电项目顺利推进,起到了示范作用,并签订邯郸钢铁400烧结机余热发电项目,使公司高效炉冷烧结机余热发电技术得到行业认可;公司签订了兰炭尾气发电项目,实现了燃气发电项目独立总包;同时还签订了山西松蓝化工两条日产1000吨活性石灰总包项目,工程成套板块实现营业收入5.22亿元。以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产业为代表的“新动能”营业收入取得大幅增长。报告期内,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板块实现营业收入4.56亿元,同比增长70.58%。公司研制的消防机器人先后列装江苏省消防总队、洛阳市消防支队和徐州市消防支队,巡检机器人、水下机器人、侦测机器人正在全面推向市场。

(二)四措并举扎实推进,为公司业绩稳定增长奠定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从单纯的生产经营向生产经营、资产经营、对外合作、资本运作“四措并举”转变,经受住了市场冲击,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在做好生产经营的同时,公司加大资产经营力度,积极推进一批低效资产和风险事项的经营和处置,提高了资产利用率;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布局,公司积极寻求外部合作机会,发挥公司产业、资产优势,促进公司产业化经营的开展;资本运作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收购天津市松正电动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通过本次收购能够实现公司在新能源动力装备领域的快速布局,加快在车用控制系统领域及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市场扩张,从而为未来公司进一步发展新能源动力装备领域业务,拓展“新动能”产业板块布局,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奠定基础。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上海证券交所网站发布了《〈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目前该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

(三)改革创新持续推进,激发创新活力。

公司将技术创新作为公司发展的第一动力,不断深化技术创新。报告期内,为加快推进跨专业、跨部门、跨系统的集成创新和工程创新,培育壮大新产业、发展新经济,激发员工创新创造创业的活力,公司成立了创新研究院,落实公司新技术、新产业发展战略,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承接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聚力推动“产学研用供”协同创新,致力于把创新研究院打造成新技术、新产业的孵化器,新模式、新业态的试验田,新战略、新布局的新智库。

公司不断完善管理创新。以“职能+产业板块”整体管控定位为主线,不断加快职能调整和转变,促进职能部门战略管控、资源配置、全面预算、考核激励,建立信息化平台职能的实现,加强职能与产业板块的深度融合和有效协同,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支持效率;持续深入开展品质提升工程,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公司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实现质的提升和新的突破。报告期内,公司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授予“全国质量信用先进企业”和“全国矿山机械行业质量领军企业”等荣誉称号,这是公司自2012年以来,连续六年蝉联这两项荣誉;深挖财务创效潜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坚持从资产效率和资本效益角度优化各项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4.10%,有效盘活了存量资产,促进了降本增效,提升了企业盈利能力。

(四)深入贯彻国际化发展战略,做大做强国际市场。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海外业务管理,借助“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和产品结构调整力度,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赢得国际市场认可。由公司总包的多米尼加伊斯特瑞拉集团水泥粉磨站项目设备稳定运行,被客户赞誉为“拉丁美洲最好的水泥工厂”。由公司总包的柬埔寨CMIC项目是柬埔寨最大最先进的水泥生产线,受到了柬埔寨参议院主席的现场点赞。此外,公司巴基斯坦余热发电项目、老挝KSO金矿项目、首钢秘鲁铁矿项目、厄瓜多尔的铜矿项目等多个海外项目严格按照国际标准执行,产品质量和服务受到了客户高度赞誉,提高了公司在国际市场的形象,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国际市场奠定了基础。

(五)深入开展党建工作,弘扬工匠精神,激发员工活力。报告期内,公司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同时,公司建立并形成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报告期内,公司梳理和提炼了“客户至上的价值导向、精益求精的品质追求、创造卓越的职业担当”具有中信重工特色的工匠精神,制定了营销、技术、生产、管理等各类人员践行工匠精神行为准则,深入开展对标查摆和整改提升工作,推动实现工匠精神落实落地。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通知》的相关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依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7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增27,272,911.43 元,“营业外收入”科目减少 27,272,911.43元。

2017 年 8 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中信重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7-052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俞章法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2017年8月2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17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登载于2017年8月2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中信重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17-054)。该公告登载于2017年8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报备文件

1、《中信重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编号:临2017-053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舒扬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报备文件

《中信重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7-054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

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务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 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三)变更主要内容及影响

根据《通知》的相关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中信重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中信重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7-055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13,863.27万元人民币。具体明细如下:

注:“中信重工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该项政府补助已于2017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详见《中信重工关于收到双创示范基地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的公告》(编号:临2017-033)。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5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划分补助类型,并确认和计量上述事项。

上述2017年1至7月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中10805.00万元确认递延收益,2416.12万元作为其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642.15万元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7-056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双创示范基地项目中央预算内

资金(第二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洛财预〔2017〕151号),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8月23日收到国家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第二期)9000万元,其中“中信重工重装众创成果孵化平台”5000万元、“中信重工重装众创线上资源共享平台”2000万元、“中信重工重装众创线下实验与验证平台”2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收到双创示范基地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18000万元,国家本项目下达的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于2017年上半年收到双创示范基地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第一期)9000万元,并于2017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中信重工关于收到双创示范基地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3)。

公司已于2016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中信重工关于双创示范基地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获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9)。公司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双创示范基地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16〕1222号)(以下简称“《复函》”)。《复函》同意将我公司申报的“中信重工重装众创线上资源共享平台”、“中信重工重装众创线下实验与验证平台”、“中信重工重装众创成果孵化平台”三个项目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及投资计划,三个项目总投资额分别为12390万元、13630万元、34400万元,其中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分别为4000万元、4000万元、10000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已经洛阳市财政局划拨至公司账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本次公告的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按照建造或购买资产的使用年限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2017年将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按实际进度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上述政府补助将改善公司的现金流量,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