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726 200726 股票简称:鲁泰A 鲁泰B 公告编号:2017-030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有暂缓审议提案的情况;

(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发布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撤回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17年8月8日发出,2017年8月12日发出《关于撤回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公告》,并附上更新后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8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8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所在地般阳山庄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刘子斌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7人、代表股份37,603.9013万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2,260.2311万股的40.759%。其中,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18,947.1609万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26%。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34,808.7194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2,260.2311万股的37.729%。其中,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18,946.9409万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25%。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2,795.1819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30%。其中,B股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1人,代表股份数0.22万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相关制度文件全文将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明阳 施燕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和提出程序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