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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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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7-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99证券简称:海普瑞公告编号:2017-085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停牌及信息披露情况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普瑞,证券代码:002399)自2017年4月28日开市起停牌,并根据深交所规则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停牌进展公告。

2017年6月1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推进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27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详细内容请参见2017年6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及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2017年7月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请参见2017年7月5日、2017年7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且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2017年4月28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在2017年10月27日前披露符合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相关信息,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复牌。

本次停牌不涉及公司债还本付息,因此公司“16 海普瑞”(代码:112473)公司债券继续交易,不停牌。

二、本次停牌进展情况及预计复牌日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前期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针对标的资产进行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且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

公司将于2017年10月27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复牌。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8月28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性、继续停牌合理性和6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三、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