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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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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89  公司简称:网达软件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由于受到行业整体宏观情况以及主要客户IT投入、结算周期的影响,总体经营成果较往年同期有所下滑。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59.1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32%。受到人工成本快速增长影响,本期营业成本4,859.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4.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3.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20%。

2017年上半年,公司努力增强销售能力,逐步构建涉及全国的营销网络,成立了浙江、重庆分公司,重点扩大运营商在多媒体、物联网业务领域的销售份额。持续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投入,增强自身能力建设,公司沿着以技术为核心,创建大视频战略的发展蓝图,在云技术、编解码、全景视频方面分别投入多项研发,并取得阶段性进展,进而促使日后获利能力的提升。

具体业务回顾和执行情况如下:运营商领域,继续保有较稳定的运营商市场优势,密切跟踪运营商数字媒体业务的发展需求。公司聚焦云技术,结合大数据、播控、内容,实现融合媒体平台视频处理能力升级,报告期内在浙江移动、上海移动、中移物联网基地的销售份额有所提升,继续为运营商“咪咕”品牌旗下的视频、直播、阅读、书城、学堂等业务提供技术支撑和运维服务。同时进一步向运营商各省市渗透,通过“技术输出+合作运营”的方式,在数字媒体、智慧城市、电子商务、运营分析、物联网等业务领域内开展合作。物联网业务作为公司未来的利润增长点,是公司重点投入研发的项目。目前,公司通过与中国移动物联网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积极研发物联网移动视频解决方案以及智慧小镇的物联网系统解决方案。

媒体领域,进一步巩固面向中央级、重量级媒体客户的市场优势地位。通过技术手段整合媒体内容能力与运营商运营分发能力的对接,增加高清转码等基础性底层应用技术输出,将融合媒体云服务发展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报告期内,协助播控牌照方在省级电信运营商层面开展手机视频播控业务和内容运营,审核播控系统。该合作模式有望在全国范围内的运营商进行推广。

金融领域,公司金融类客户目前以保险行业为主,包括太平洋保险集团,太平洋产险以及太平人寿等。6月,公司中标中华联合保险集团公司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进一步拓宽了行业发展空间。报告期内,业务主要以电子商务、数据平台开发,运维和移动应用开发为主。

政府领域,公司以上海政府作为切入点,受上海市经信委邀请参与发起的电子政务云轻应用开发相关的项目调研,规范起草工作,定义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新业态。2017年6月,公司通过参与政府公开招投标,中标上海市浦东新区《ipudong(自贸区)民生服务平台》项目,标志着我公司的云开发和云运营平台正式在政府发起的电子政务民生应用领域实现大规模商用。

管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事业部制改革,加强分公司、子公司联动体制建设。强化预算管理,合同管理,项目预警机制。进一步优化项目人员调配,提高人均效率,在规模化运营过程中实现收益最大化。

品牌和影响力方面,公司积极开展品牌建设方面的工作:参加2017年世界移动大会、参展2017上海国际信息消费博览会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也为公司海外市场的开拓奠定良好的基础;公司上半年申请了“网达直播录制系统”、“网达分布式文件转码系统”、“网达应用快速开发框架”、“网达应用快速开发云”、“网达应用快速开发环境”、“网达运营管理系统”、“网达终端用户系统”、“网达大数据系统”等8项软件著作权, 其中“网达直播录制系统”、“网达分布式文件转码系统”、“网达终端用户系统”、“网达大数据系统”被国家版权局授予了软件著作权;同时,公司上半年相继申请了“一种动态分配资源的分布式媒体文件转码系统”、“一种用于分布式媒体文件转码系统的虚拟切片方法”、“通过多个移动终端实现360度摄影或录像的系统及方法”、“一种在线转码系统中的多网卡配置使用方法”、“一种支持延时的直播转码方法及其系统”等5项发明专利,其中自主研发的“基于单数据库和单文件的进程内虚拟文件系统”、“RSFEC解码算法的解码性能优化方法”、“一种基于分布式存储系统的碎片文件存储方法”和 “一种控件内容显示方法”4项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2017年1月,公司荣获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有利于公司在信息安全领域业务的开展。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围绕全年发展规划,从市场、技术、管理三方面入手,主动适应软件信息技术行业的宏观政策和移动互联网多媒体市场的竞争格局变动,立足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协同管理,围绕大视频和物联网的研发方向,加大研发投入和行业拓展,推动分支机构建设及内部绩效化管理,稳步实施全年发展战略。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89 证券简称:网达软件 公告编号:2017-028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89 证券简称:网达软件 公告编号:2017-029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 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89 证券简称:网达软件 公告编号:2017-030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6]1891号《关于核准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52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7.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0,075.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735.3624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9月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瑞华验字[2016]33030017号的《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剩余募集资金12,615.00万元,利息收入及手续费为169.0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12,784.05万元。

注2:公司2017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终止实施“商业智能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和“移动视频通信系统建设项目”。2017年3月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上述列表序号2原为“商业智能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现募投资金用于“融合媒体运营平台项目”;序号3原为“移动视频通信系统建设项目”,现募投资金用于“融合媒体运营平台项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7 年 06月 30日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6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77,583,043.32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2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3月3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终止实施“商业智能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和“移动视频通信系统建设项目”,该部分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原募集资金账户中,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融合媒体运营平台项目”的建设。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系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经营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及战略布局的落实,有利于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拟使用量情况如下: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改)》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189 证券简称:网达软件 公告编号:2017-031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时间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本次修改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 2017 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2017 年 1-6 月公司“其他收益”科目增加1,541,666.67元,“营业外收入”科目减少1,541,666.67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政策文件,公司对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做出相应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