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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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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本行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2.3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据本行获知,截至报告期末,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为55.67%和71.56%;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珠海船务企业有限公司和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均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行H股股份数合计6,862,409,480股,除本行已获悉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和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本行H股股份数为1,605,286,000股、1,478,736,000股、172,965,000股和 376,393,000股以外,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本行其余H股股份数为3,229,029,480股。

2.4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2.4.1光大优1(优先股代码360013)

单位:股、%

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以及其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4.2光大优2(优先股代码360022)

单位:股、%

注: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同时为本行前十名普通股股东。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以及其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主要股东未发生变化。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本行整体经营情况

1、资产负债保持平稳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40,335.4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5.04亿元,增长0.34%,其中,各项贷款总额19,644.4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91.70亿元,增长9.42%。负债总额为37,673.71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6.03亿元,下降0.04%,其中,客户存款余额22,713.0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04.16亿元,增长7.09%。

2、盈利水平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63.34亿元,同比减少6.34亿元,下降1.35%;发生营业支出243.31亿元,同比减少10.19亿元,下降4.02%;实现利润总额220.04亿元,同比增加2.92亿元,增长1.34%;实现净利润169.72亿元,同比增加5.04亿元,增长3.06%。

3、结构调整呈现积极变化

报告期内,本集团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推进资产结构调整,一是顺应金融去杠杆政策导向,压缩同业业务规模;二是推动银行经营回归本源,着力发展基础性存贷款业务;三是巩固中间业务,加快发展信用卡、代理、电子银行、托管等业务,收入来源逐步实现多元化。

4、风险状况总体可控

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310.61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3.59亿元;不良贷款率1.58%,比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信贷拨备覆盖率152.17%,比上年末上升0.15个百分点。

5、资本充足率稳步上升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11.86%,比上年末上升1.06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9.42%,比上年末上升0.08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35%,比上年末上升0.14个百分点。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三)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情况

1、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负债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股东权益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四)现金流量表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2,400.99亿元。其中,现金流入3,793.5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33.84亿元,下降40.05%;现金流出6,194.5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12.34亿元,增长94.66%,主要是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减少,买入返售资产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699.45亿元。其中,现金流入4,347.4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08.81亿元,增长34.24%,主要是收回投资增加;现金流出3,647.9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52.49亿元,下降46.36%,主要是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1,119.0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4.00亿元,下降9.25%,主要是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

(五)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本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重大变化。

4.2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

4.3本行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7-05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8月25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15名,其中赵威董事、冯仑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分别书面委托章树德董事、徐洪才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7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唐双宁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17年度A股半年度报告、摘要及H股中期报告、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A股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A股半年报摘要亦登载于2017年8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H股中期业绩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考核评价结论的建议》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马腾董事、李杰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三、《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展期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股东提名傅东先生担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傅东先生为本行董事候选人,傅东先生的董事职务将自本行股东大会选举其为董事且其任职资格获得中国银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傅东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从客观、独立的角度作出判断,同意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附件:

傅东先生简历

现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2014年11月,任财政部条法司巡视员;2006年4月至2014年8月,历任中国财政杂志社总编辑、党委书记、社长、编审;1982年7月至2006年3月,历任财政部文教行政司科教处科员、科学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文教行政财务司文化处副处长、处长、行财处处长,公共支出司综合处处长,教科文司综合处处长、助理巡视员。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学士学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7-05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8月25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11人,亲自出席监事7人,殷连臣监事、吴俊豪监事、邓瑞林外部监事及叶东海职工监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分别书面委托李炘监事长、姜鸥职工监事、俞二牛外部监事和孙新红职工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17年度A股半年度报告、摘要及H股中期报告、业绩公告的议案》,并出具以下审核意见:

(一)本行2017年A股半年度报告、摘要及H股中期报告、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行2017年A股半年度报告、摘要及H股中期报告、业绩公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行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上述意见之前,没有发现参与本行2017 年A股半年度报告、摘要及H股中期报告、业绩公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