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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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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17-029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霍邱县主城区中央景观带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4,000万元,设计费用包含在内,根据最终合同结算价款的4.3%费率结算。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总工期24个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并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两年内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天气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人。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霍邱县主城区中央景观带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与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设计”,与本公司同时出现时简称“承包人”)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为霍邱县主城区中央景观带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大工程预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和《重大工程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各方就合作事宜协商一致,于2017年8月25日与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发包人”)签订了《霍邱县主城区中央景观带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合同标的情况如下:

1、工程名称:霍邱县主城区中央景观带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工程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主城区

3、工程内容及规模:霍邱县主城区中央景观带规划设计范围北起玉泉路,南至南外环路。西侧以卧阳大道为界,东侧边界为卧阳大道东侧的景观路(含景观路);南北长度约4.3公里,中轴线带状公园整体北宽南窄,北侧公园东西宽度最宽处约600米,最窄200米,南侧带状公园宽度约120米;中央景观带总面积约110公顷。东西向横穿本设计范围内的四条市政道路不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四条市政道路暂定名称为:五岳路、纬五路、大同路、纬六路)。

4、工程承包范围:霍邱县主城区中央景观带内的道路工程、铺装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水系驳岸工程、雕塑、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标识系统、附属建筑工程、智能化工程、运动场等的施工图设计(含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审查及相关专家评审工作)、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不含地质勘探)。

5、合同工期: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 月 1 日

设计计划完成日期:2017年8 月 30 日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 1 日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8 月 30 日

6、合同价格:人民币44,000万元(按400元/㎡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施工过程中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价款以县审计局审定的结算价款为准),其中设计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根据最终合同结算价款,按4.3%费率结算。

7、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本项目发包人为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地址位于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5楼,主要职能:(一)县重点局,作为县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集中代建单位和执行机构,代表县政府履行相应的业主职责,依法办理建设手续。(二)参与城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谋划、县级中等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年度重点工程建设计划、政府投资预算编制工作。(三)负责县本级政府性投资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城区市政建设项目,承担工程项目建设工程中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四)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立项、工程设计、预算编制和招标等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五)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协调、工程工期、质量、生产和档案管理。(六)负责提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计划及拨付申请、编制工程决算、竣工报告。(七)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工程项目竣工、移交、资金决算等工作。(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公司与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其发生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1、联合体牵头人为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股东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1132416J,注册资本为130,53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毛志兵,住所地在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A座9层 ,经营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城乡规划及小区总体布局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施工图审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中建设计负责项目的设计工作及雕塑部分的工作;本公司负责项目的全部园林景观工程的施工工作。

3、公司与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该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44,000万元(按400元/㎡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施工过程中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价款以县审计局审定的结算价款为准),其中设计费:设计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根据最终合同结算价款,按4.3%费率结算。

2、结算方式:开工令发出一个月后,支付合同价格的10%;完成工程进度50%,支付合同价格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格的20%;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后,支付至审计后合同价格的65%;工程竣工验收满二年后,支付审计后合同价格的20%;工程竣工验收满三年后,支付审计后合同价格的15%。

3、履行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

4、履行期限: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1日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 8月30日

合同施工工期:24个月

5、违约责任:竣工验收时,若项目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无条件整改,如整改3次后仍达不到设计单位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承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承包人应返工重建,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止,费用自理。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和合同要求,文明安全施工没有达到合同要求,或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承担的责任,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后生效。

8、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本合同于2017年8月25日在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签订。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两年内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该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业务承接能力,为公司后续工程项目的合作与开拓提供更多经验,提升公司工程建设与管理以及持续经营的能力。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天气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17-030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预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该项目目前处于预中标结果公示阶段,公司能否获得此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本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预中标项目概况

2017年8月25日,吉安政府采购网http://218.64.81.5/zfcg发布了《泰和县马市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以下简称“中标公示”),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为本项目的预中标社会资本,中标公示有关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泰和县马市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PPP项目

2、项目编号:GXTC-1772021

3、开标日期:2017年8月23日

4、公示日期:自2017年8月25日起五个工作日

5、采购人:泰和县旅游局

6、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泰和县,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100000平方米(约10644.68亩),其中蜀口洲规划用地面积6100000平方米(约9145.43亩),马家洲规划用地面积1000000平方米(约1500亩)。建设入口服务区、马家洲红色旅游区、蜀江古村文化旅游区、蜀口丽乡慢村旅游区、中洲休闲度假旅游区等功能区,并配套建设供排水、供电、消防、景观绿化等工程。

8、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10亿元。

9、 采购需求:拟采购一名社会资本与泰和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政府出资方组建项目公司,获得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负责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10、股权比例:政府方占股34%,社会资本方占股66%。

11、合作期限: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12年合作期满。因特别事项造成的延误可调整合作期限。

12、中标条件:合理利润率:7.11%;

工程预算价下浮率:5.25%

二、项目中标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人民币10亿元,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如中标该项目,预计对公司2017年及今后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1、该项目目前处于预中标结果公示阶段,公司能否获得此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本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