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相关事宜的公告

2017-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15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宝康办理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相关手续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 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陈宝康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7,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4%,于2017年8月16日解除了质押,相关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2、 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7年8月24日,陈宝康将其持有的公司6,6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3%,质押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7年8月24日起,至出质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二、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陈宝康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4,068,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陈宝康共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2,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

陈宝康、陈宝芳、陈宝祥、镇江合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赢投资”)、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4,554,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3%;以上一致行动人共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92,07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1%。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完成向陈宝康、陈宝芳、陈宝祥及合赢投资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王珠宝”)资产。陈宝康、陈宝芳、陈宝祥及合赢投资承诺,若未完成业绩承诺或标的资产发生减值的,将以股份或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

若因陈宝康、陈宝芳、陈宝祥及合赢投资发生的股权质押影响其业绩补偿承诺的履约能力,陈宝康、陈宝芳、陈宝祥及合赢投资需将就已设定质押的全部或部分股票征得质押权人同意解除股票质押后,再相应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上述潜在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注意。

鉴于上述风险,公司也作了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1、本次重组后越王珠宝预期运营状况良好且持续发展,其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的可能性低。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6] 01570010 号《收购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及瑞华核字[2017]01570022号《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越王珠宝2015年度及2016年度的经营业绩承诺已实现。陈宝康、陈宝芳、陈宝祥及合赢投资未来有充分理由和信心完成承诺业绩;

2、公司将对以上质押的用途进行跟踪。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