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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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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7-092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决定》([2017]21号),要求公司更正2016年相关定期报告内容,本公司因此调整了2017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的年初余额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上年金额也应进行了调整。(1)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调整:调增应交税费1,198,500.00元;调减其他应付款7,990,000.00元;调增未分配利润6,791,500.00元。(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的调整:调增2017年1-6月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未分配利润上年金额6,791,500.00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29,079.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76.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8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88.4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71%。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决定》(【2017】21号),要求公司更正2016年相关定期报告内容,本公司因此调整了2017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的年初余额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上年金额也应进行了调整。

(1)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调整:

调增应交税费1,198,500.00元;调减其他应付款7,990,000.00元;调增未分配利润6,791,500.00元。

(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的调整:

调增2017年1-6月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前期差错更正项目中未分配利润上年金额6,791,500.00元。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2.本期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7-090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7年半年度报告》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含3.4亿元),可一期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期次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3、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为:以一期或分期方式在中国境内向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合格投资者全部以现金进行认购。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程序。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4、债券期限和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6、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营运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7、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8、本次债券的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转让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9、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0、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安排,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利率调整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含权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让方式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及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6、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及具体金额等;

7、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7-091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4日以专人送达、邮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上午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会议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表决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半年度报告》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7-097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9月13日下午2:30在公司位于北京市的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12日15:00—2017年9月13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15:00至2017年9月13日15:00。

5、股权登记日时间:2017年9月6日(星期三)。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三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9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子公司位于北京市的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2.1、发行规模;

2.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2.3、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2.4、债券期限和品种;

2.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2.6、募集资金的用途;

2.7、承销方式;

2.8、本次债券的转让;

2.9、偿债保障措施;

2.10、担保情况;

2.11、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债券公告》已于2017年8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9月7日、8日(9:00—11:30、14:00—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7年9月8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邮编 100000(信函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周江海收,并请注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2668”; 投票简称为“奥马投票”。

3、在投票当日,“奥马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②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三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15:00至2017年9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三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10)57993688

传真:(010)57993899(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江海先生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7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二:授权委托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