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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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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于2017年8月1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公司董事长于晓卿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工作。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章程修订对照表》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独立意见。

3、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0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8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于2017年8月16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季俊生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0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3 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270.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25.8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45.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30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短期,不超过12个月。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3、决议有效期: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

4、具体实施方式:上述事项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风险控制措施:(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2、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弘宇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0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2015年11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结合本次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出适当及必要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0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1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于2017年9月13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3日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15:00至2017年9月13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17年9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该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登记时间:2017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535-2232378 。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具体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4、登记手续:(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会议联系人:高晓宁

联系电话:0535-2232378

联系传真:0535-2232378

联系电子邮箱:sdhy_cwgxn@126.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证券办公室。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08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0”,投票简称为“弘宇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的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 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宇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弘宇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弘宇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3 号)的核准,弘宇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270.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025.8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245.06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3-00030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得募集资金于2017年7月28日到账,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开始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以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短期,不超过12个月。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1,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3、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

4、具体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程序

2017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资料和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并将在未来持续关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弘宇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代表人: 葛娟娟 岳远斌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28日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 同时,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 宁学贵、高秀华、张志国

2017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