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7-055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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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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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的泛娱乐战略布局持续完善,IP泛娱乐一体化运营加速推进,3D动画、漫画、游戏、影视剧等项目全面发力,在不断夯实泛娱乐平台基础的同时,泛娱乐项目变现优势得到进一步增强,泛娱乐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发展成果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经过全体员工的努力,实现营业收入282,623,600.13元,同比增长29.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510,682.10元,同比增长121.42%,基本每股收益0.12元/股,同比增长20%。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4 月28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并按照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报告期末列报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项目1,303.48万元;本报告期“其他收益”项目增加716万元,“营业外收入”项目减少716万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公告编号:2017-053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合明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7名董事以现场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2名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讯盈(汕头)服饰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7-054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1名监事以现场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2名监事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7-057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应当于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7-056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讯盈(汕头)服饰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注销事项概述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讯盈(汕头)服饰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讯盈(汕头)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盈服饰”),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注销、清算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注销主体讯盈服饰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讯盈(汕头)服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782022625N
注册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2幢4楼西侧
法定代表人:郑合明
注册资本:4006.754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3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从事纺织服装、皮革制品的制造及加工;毛皮制品加工及上述商品、半成品、原辅料的批发、零售(新设店铺应另行报批)、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商品,涉及行业许可管理、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财务状况:截止2017年7月31日,讯盈服饰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478.1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0.7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477.40万元。2017年1-7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注销讯盈服饰的原因及影响
讯盈服饰是公司服装业务的主要生产厂家。2013年8月,为提高管理效率、减少管理层级、优化公司管理组织架构,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吸收合并讯盈服饰,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继续存续,讯盈服饰依法予以注销,相应的资产、业务、债权、债务由本公司依法承继。
由于2014年以来,公司开始调整发展战略,积极寻求转型升级并确定了以互联网文化为今后大力发展的业务领域,对服装业务逐步退出。公司先后并购了三家泛娱乐行业的公司,转型成为互联网泛娱乐企业。因此,公司暂时停止了原计划对讯盈服饰的吸收合并工作。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及规划考量,对讯盈服饰的不再实施吸收合并,而是直接注销。讯盈服饰注销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讯盈服饰的注销,公司剥离该部分亏损业务,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帮助公司实现业务结构调整。讯盈服饰的注销,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跟进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