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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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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79   公司简称:天华院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拟定利润分配方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面对低迷的市场环境和严峻的经营形式,公司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坚定信心,扎实工作,齐心协力应对不利局面,整体经营情况基本保持正常发展的态势。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6.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07亿元;合并报表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2521.78万元,同比增加5.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4.82万元,同比增加205.44%。每股收益0.00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3%。

3.2 主营业务分析

3.2.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银行贷款较上年同期减少345,000,000元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3.3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3.3.1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肖世猛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8-28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编号:2016—030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天华化学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天华”)

●本次担保金额及以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南京天华提供累计11,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目前本公司累计为其提供的综合授信担保余额为11,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8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院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南京天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其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累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累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二年(2017年8月至2019年8月)。南京天华在此期间内向上述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华院有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董事长肖世猛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南京天华化学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天华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喜燕路69号,法定代表人为肖世猛,主营业务为化工、石油化工、冶金、环保、医药、电力成套设备和仪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以及工程设计和工程承包;设备的检验检测;工程咨询;工程监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3,177万元,净资产为30,038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为631万元。

2、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南京天华化学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三级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南京天华化学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金额合计6000万元的担保,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单位: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担保单位:南京天华化学工程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6000万元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性质:信用担保

担保物:信用连带责任担保

借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2、为南京天华化学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金额合计5000万元的担保,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单位: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担保单位:南京天华化学工程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5000万元

担保期限:二年

担保性质:信用担保

担保物:信用连带责任担保

借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具备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对南京天华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风险较小,此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一致通过该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8月28日,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天华院有限公司为南京天华提供的担保共两笔,其中单笔金额为6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98%,单笔金额为5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15%。上述两笔担保累计为11,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13%,其中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报备文件

(一)担保协议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编号:2017—029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11:00在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3号公司办公楼504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明业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下述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认为:

1、公司《2017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公司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没有出现因此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对子公司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并对南京天华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的发展前景进行了核查和分析,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是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被担保对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备偿还负债能力,预计本次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财务和法律风险。综上所述,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由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南京天华化学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由公司董事长肖世猛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编号:2017—028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09:30在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3号公司办公楼504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另有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肖世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下述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为南京天华化学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累计担保金额为11,000万元,其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申请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期限一年;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期限二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肖世猛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具备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对南京天华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上述担保事项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