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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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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779           公司简称:威龙股份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围绕“六大战略+管理升级”的管理模式开展各项经营工作。围绕管理升级进一步优化管理制度,强化内控管理,强化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市场营销方面,不断创新营销模式,深化营销渠道建设,在巩固和深耕核心市场的同时,努力开发新的市场,拓展新的销售渠道。围绕 “渠道扁平化、团购精细化、执行极致化、组织垂直化”的方针开展营销工作,坚定不移的执行老板工程套餐推广模式,同步开展龙网工程,培养忠实的核心消费群体,提高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公司的经营情况稳中向好,主要经营指标保持了稳步增长的良好势头,实现营业收入394,516,602.22元,同比增长了5.60%;实现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26,269,501.18元,同比增长23.90%。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根据财政部2017年6月12日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了调整。该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报表累计影响额为:“其他收益”项目增加1,004,320.78元;“营业外收入”项目减少1,004,320.78元。

1.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为了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投资分析,根据行业的特点和公司目前商场、超市销售占比较少、账期划分较为复杂的实际情况,将公司对商场、超市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方法进行调整:对商场、超市的应收账款由原来账期内部分不计提坏账准备,超过账期部分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变更为全部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根据变更后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以2017年6月末的基数测算,假设坏账准备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导致2017年6月多计提坏账准备16.71万元,减少本公司2017年的净利润12.53万元,减少本公司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2.53万元,减少公司2017年6月末股东权益12.53万元,减少公司2017年6月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2.53万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79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7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 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形式发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8月 28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孙砚田先生委托董事姜淑华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事项。会议由董事长王珍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编号为:2017-061)。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编号为:2017-060)。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编号为:2017-059)。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9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8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 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形式发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8月 28日上午8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詹慧慧女士委托监事焦复润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事项。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复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编号为:2017-06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编号为:2017-06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编号为:2017-059)。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9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1、变更日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变更原因

为了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投资分析,根据行业的特点和公司目前商场、超市销售占比较少、账期划分较为复杂的实际情况,将公司对商场、超市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方法进行调整:对商场、超市的应收账款由原来账期内部分不计提坏账准备,超过账期部分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变更为全部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上述调整符合目前商场、超市应收账款状况。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介绍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4、审批程序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能更准确、可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是合理的,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根据变更后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经公司财务部门以2017年6月末的应收账款基数测算,假设坏账准备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导致2017年6月多计提坏账准备16.71万元,预计减少本公司2017年的净利润12.53万元,减少本公司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2.53万元,减少公司2017年6月末股东权益12.53万元,减少公司2017年6月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2.53万元。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行业的特点和公司目前商场、超市销售占比较少、账期划分较为复杂的实际情况,对商场、超市的应收账款由原来账期内部分不计提坏账准备,超过账期部分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变更为全部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上述调整符合目前商场、超市应收账款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会计师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出具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0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日

证券代码:603779证券简称:威龙股份公告编号:2017-061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15号《关于核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0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3,142.20 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含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0,142.20万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282.20万元。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含发行费用)20,142.20万元已于2016年5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喜验字(2016)第019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800.56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元,2016年使用募集资金7,800.56万元;2016年6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公司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公司已于2017年4月13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基于现有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到期将按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如果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资金需求,可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17年6月2日,上述10,000万元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4,955,749.92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制度的情形。

2016年6月8日,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和烟台银行龙口支行以及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6 年 10 月 25 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了《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国金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为自证券上市之日起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与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金证券完成。因此,公司及新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与华夏银行烟台龙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止日余额中包括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139,349.92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万元.

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282.20万元,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于2016年6月30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优先顺序,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由第二位调为第三位,将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调为第二位。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于2016年7月实施完毕。

2017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 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为:2017-006),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实施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1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收益与承诺收益的差异情况

(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顺序变动情况

2016年6月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6月29日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且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公司在 2011 年根据当时葡萄酒市场的情况作出的,鉴于葡萄酒市场自 2011 年以来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营销策略也随之逐步调整。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及各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

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6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公司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0个月。公司已于2017年4月13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年 4 月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基于现有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到期将按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如果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资金需求,可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17年 6 月 2 日,上述10,000万元已全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原因以及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

截至 2017 年 6月 30 日,“1.8 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为: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16 年 5 月,错过了当年有机酿酒葡萄种植的最佳种植时间。该酿酒葡萄种植项目目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公司将根据该项目未来的实施进展,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陆续投入至项目建设中。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1.8 万亩有机葡萄种植项目现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另外,根据招股说明书等文件的披露:该项目将全部内部销售,用于后续加工,该项目将不会独立产生经济效益。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能够降低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但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A 股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的差额主要系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晚,错过该项目的实施时间;该项目目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尚未正式实施。

【注2】:2017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附件2:

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及各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在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后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优先顺序,将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由第三位调为第二位。2、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披露:1.8 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用于后续加工,不会独立产生经济效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3、2017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故该等项目不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2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酒制造》、《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1、酒类产品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酒类产品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 酒类产品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公司2017年半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经销商10家,退出经销商37家。报告期末共有经销商460家,较2016年年末减少经销商27家。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