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7-02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股比例99.62%,以下简称:沫江煤电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山中院”)《民事判决书》((2015)乐民初字第151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判决书》情况

(一)该案是乐山中院就乐山大华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与沫江煤电公司合同纠纷案作出的判决。(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2017年2月28日、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二)判决情况

1. 被告沫江煤电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大华公司737.61万元。

2. 反诉被告大华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反诉原告沫江煤电公司租金2.5万元。

二、本次判决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沫江煤电公司不服该判决结果,已提起上诉。有关本案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乐民初字第151号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