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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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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3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A股);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 2017年半年度业绩公告(H股)。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中期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净资本计算表及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济平、张敬才、汪红阳、朱武祥、张立民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9名监事组成,本次提名的5位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名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暂缺的1位监事将另行履行相关选举程序。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0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济平先生,1964年出生,自2005年6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监事长。刘先生自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刘先生自2002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光大集团董事,自2002年2月至2014年5月任光大集团审计部副主任、主任。刘先生自2003年12月至2014年7月任中国光大投资管理公司监事,自2004年12月至2006年10月任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有限公司监事长,自2011年9月至2014年7月任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刘先生自1997年2月至2000年9月间曾任国家审计署投资审计司副处长、处长。刘先生于1986年7月取得位于安徽的淮南矿业学院(现名安徽理工大学)工学学士学位,于1997年1月取得位于天津的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于2001年11月取得英国思克莱德大学理学硕士学位。刘先生分别于2002年11月获得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证书,于2003年11月获得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证书,于2003年12月获得高级审计师证书。

张敬才先生,1963年出生,自2017年8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监事。张先生自2017年3月至今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法律部总经理。张先生自1994年8月至1998年12月任光大银行总行信贷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自1999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光大银行总行营业部信管部总经理,自2000年1月至2003年4月任光大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自2003年4月至2004年8月任光大银行大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自2004年8月至2006年4月任光大银行北部地区信贷审批中心主任,自2006年4月至2017年3月任光大银行总行信贷审批部总经理。张先生于1986年7月及1992年4月从北方交通大学(现称北京交通大学)分别取得工学学士学位和工学硕士学位。张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汪红阳先生,1977年出生,自2017年5月起任本公司监事。汪先生自2016年10月起至今担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0165)副首席财务官。汪先生自2001年8月至2016年10月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助理经理、经理、高级经理和合伙人。汪先生于2001年7月从北京外国语大学取得文学学士学位。汪先生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朱武祥先生,1965年出生,自2014年9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外部监事。朱先生自2002年5月至2015年5月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00938)监事会主席,2015年5月至今任其监事,自2002年12月起至今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自2011年1月至今任北京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925)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6年3月至今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分别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分别:000063和763)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3年12月至今任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600340)独立董事,自2014年5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601198)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5年5月至今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00938)监事,自2016年10月至今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1359)独立非执行董事。朱先生自2013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02123)独立董事,自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任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600583)独立董事。朱先生分别于1987年7月、1989年12月及2003年1月取得位于北京的清华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及经济学博士学位。

张立民先生,1955年出生,自2014年9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外部监事。张先生自2009年2月起至今任北京交通大学会计学教授,自2010年12月起至今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自2013年10月起至今任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00042)独立董事,自2014年4月起至今任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600383)独立董事,自2014年12月起至今任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张先生自2001年9月至2009年2月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自2005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国审计学会副会长,自2009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分别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分别:600548及548)独立董事,自2009年4月至2015年3月任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600468)独立董事,自2015年4月至2016年1月任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300424)独立董事。张先生分别于1979年7月,1982年12月及1992年7月取得天津财经学院(现名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学士学位,经济学硕士学位及经济学博士学位。

证券代码:601788 证券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2017-04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0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0月1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0月17日

至2017年10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7年8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有关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公司H股股东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详见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A股股东: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H股股东:

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3、参会登记:

登记时间:2017年10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200040)

联系电话:021-22169914

传真:021-22169964

联系人:赵蕾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0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A股代码:601788 A股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7-045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于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据此,公司根据准则要求,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新增“其他收益”项目,将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该变更对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损益、截至2017年6月30日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