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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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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编号:2017-097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9日(星期二)。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9月4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3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4日下午15:00。

5、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会议主持人:陈国民董事长。

8、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94,334,7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00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80,407,9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34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926,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56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4,359,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0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32,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926,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56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4,207,9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9%;反对12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3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70%;反对12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传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卫勇、何垭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传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编号:2017-098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

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天夏智慧;股票代码:000662)于2017年6月5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此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每隔5个工作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期间,公司于2017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5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

2017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7)。上述信息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原预计在2017年9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是,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2017年9月4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继续停牌议案。因此,公司证券于2017年9月5日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公司证券因筹划各类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继续停牌期限内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相关具体原因、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如下:

1、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为公司董事兼总裁夏建统实际控制的杭州睿康物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康物联”)持有的上海睿亚环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上海睿亚”)100%股权,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夏建统,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心目标为天夏智慧通过关联方上海睿亚和为本次收购设立的SPV公司最终实现收购印度尼西亚(以下简称“印尼”)的上市公司PT. Nusantara Infrastructure Tbk.(以下简称“NIT”)的合计约42%股权(最终以本次重组印尼当地的前次交易的实际交割股票数量为准,且适用于本公告其他内容中关于NIT股权的表述)。该公司是印度尼西亚领先的智慧城市生活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公司,主要两部分业务包括为与智慧城市建设和服务相关的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业务和交通等公用设施建设及运营业务。

2、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3、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方就本次重组方案的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及论证,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标的资产定价、交易对价支付方式以及交易审批程序等。

4、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公司聘请了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目前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5、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或授权程序

(1)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

(3)其他可能涉及的审批或授权事项。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签署的进展情况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心目标为天夏智慧通过关联方上海睿亚和为本次收购设立的SPV公司最终实现收购印尼上市公司

NIT合计约42%的股权。本次交易将涉及不同管辖区内的若干交易,包括位于印度尼西亚、香港和中国等不同公司之间的股份转让,现阶段已签署的协议/意向书情况如下:

1、2017年8月18日,公司与睿康物联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同意在睿康物联间接收购印度尼西亚上市公司约42%股权完成后,且本次交易方案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完成涉及本次交易的批准事项等条件后,向睿康物联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上海睿亚100%的股权。双方同意以共同认可的日期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和评估基准日,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和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经评估的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并在正式协议中约定本次交易价格。

2、2017年8月31日,上海睿亚的香港全资子公司Trend Wise Hong Kong Limited(上海睿亚的SPV公司)与印度尼西亚公司PT. Perdana Bintang Investasi和印度尼西亚自然人Marcus Taufik Sastra签署《意向书》,拟购买上述股东所持有的印度尼西亚公司PT. Perdana Andalan Prestasi.合计99.99%的股份。其主要内容为:购买对价应由双方按照尽职调查及其后的协商结果另行决定。股份买卖的结算机制和商定的购买对价将在买卖协议中进一步确定。自本意向书生效之日起,卖方及其代理人将授予买方4周的排他期。

3、2017年8月31日,印度尼西亚公司PT. Perdana Andalan Prestasi与印度尼西亚公司PT. HIJAU MAKMUR SEJAHTERA和PT. Pratama Capital Sekuritas分别签署股权购买《意向书》,拟分别购买上述主体所持有或授权出售的印尼上市公司NIT的各约21%股权,合计购买约42%股权。

三、停牌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组织并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财务顾问、审计师、律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的选聘;与交易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和论证,基本完成了本次重组基本方案的论证工作,并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标的资产收购的意向协议;交易对方通过SPV公司与最终收购标的签署了一系列股权收购的《意向书》。同时,公司与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阶段工作进行了相应安排;组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赴印度尼西亚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并就工作内容与印度尼西亚标的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积极推进中。同时,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由于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方案仍在筹划之中,公司股票继续停牌。鉴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鉴于本次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