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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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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3 股票简称:内蒙华电 编号:临2017-040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2017年8月3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于2017年9月5日形成决议。

(四)公司董事12人,参加表决12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7-042号公告。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2017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7-043号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863 股票简称:内蒙华电 编号:临2017-041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2017年8月3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于2017年9月5日形成决议。

(四)公司监事6人,参加表决6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863 股票简称:内蒙华电 编号:临2017-04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根据中国贵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19号《关于核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12年3月,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6亿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76元,共募集资金总额465,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397.1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6,202.82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3月14日全部到位。2012年3月13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XYZH/2011A1049-1号《申购资金到位验资报告》验证,在规定时间内10家参与内蒙华电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均缴纳了认购款项;3月14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XYZH/2011A1049-2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资金全部计入公司账内,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一致。

2012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56,289.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总额465,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397.1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6,202.82万元。2012年度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56,289.00万元,多出86.18万元为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1、本公司前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6,202.82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587,495.00万元,其中: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收购项目承诺投资120,700.00万元;收购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406,795.00万元;对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10,000.00万元;对上都电厂三期扩建项目增资50,000.00万元。

2、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收购项目实际需资金121,200.00万元,公司已以募集资金按照承诺投资金额投入120,700.00万元,其余5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收购已经完成。

3、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实际需资金406,795.31万元,承诺投资金额406,795.00万元,公司已以募集资金投入335,295.31万元,其余71,50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收购已经完成。

4、对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承诺投资金额10,00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22,200.00万元,该项投资已完成。

5、对上都电厂三期扩建项目增资,承诺投资金额50,000.00万元,2011年及2012年先行以自有资金投入51,884.85万元,其中2011年投资25,942.42万元,2012年投资25,942.43万元,该项投资已完成。2012年公司将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207.51万元以及募集资金存款利息86.18万元两项合计293.69万元,对2012年先期投入到上都电厂三期扩建项目25,942.43万元中的293.69万元进行置换。

6、前次募集资金总额465,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397.1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6,202.82万元。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56,289.00万元,多出86.18万元为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情况。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4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7月-12月实现净利润10,758.20万元。

注2: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19,972.15万元。

注3:第2项与第3项均是对魏家峁煤电项目进行投资,相关内容统一列示。魏家峁项目规划运营煤电一体化业务,2014-2016年由于配套电厂项目一期2*660MW机组尚处于建设期,魏家峁项目的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为魏家峁600万吨/年露天煤矿项目。受市场影响,2014年及2015年处于亏损局面,2016年已实现盈利。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2017-043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22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22日

至2017年9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7年9月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9月18日,9月19日8:30-17:00。

(如以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请不晚于2017年9月19日送达。)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董事会与法务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邮编:010020

联系电话:0471-6228415

邮箱:nmhd@nmhdwz.com

传真:0471-6228410

联系人:阿力亚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