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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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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7-25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9月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佳程广场A座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与兴业信托签署〈股权投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临2017-251号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与建信信托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临2017-252号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与东方隆昇签署〈增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临2017-253号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临2017-254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临2017-255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6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7-25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

兴业信托签署《股权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合同类型:股权投资协议

●合同金额: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通过其拟设立的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向廊坊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不超过15亿元。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由各方加盖公章且经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 交易概述

(一) 交易基本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京御地产全资子公司廊坊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景丰”)拟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信托”)签署《股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涉及兴业信托以其设立的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向廊坊景丰增资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其中6亿元计入廊坊景丰的注册资本,剩余9亿元计入廊坊景丰的资本公积金。

目前廊坊景丰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566.8728万元,在信托计划向廊坊景丰增资同时,京御地产将向廊坊景丰增资。本次交易完成后廊坊景丰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5亿元,其中京御地产出资金额为9亿元,持有廊坊景丰60%股权,兴业信托出资金额为6亿元,持有廊坊景丰40%股权。

就本次交易中京御地产 、廊坊景丰与兴业信托签署的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如有)、《资金监管协议》(如有)),公司为京御地产全部义务的履行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京御地产以其持有的廊坊景丰6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兴业信托签署〈股权投资协议〉的议案》。

(三)后续事项

公司将签订具体的交易实施合同。如兴业信托退出廊坊景丰,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对交易实施情况进行披露。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26层;

成立日期:2003年3月18日;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东情况: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条款

(一)投资方式

信托计划成立后,兴业信托将以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向廊坊景丰进行股权投资,其中人民币6亿元计入廊坊景丰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9亿元计入廊坊景丰资本公积。实际增资金额以信托计划实际募集金额为准。兴业信托向廊坊景丰增资的同时,京御地产将向廊坊景丰增资。上述增资完成后,廊坊景丰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5亿元,其中京御地产出资金额为9亿元,持有廊坊景丰60%股权,兴业信托出资金额为6亿元,持有廊坊景丰40%股权。

(二)廊坊景丰股权结构

增资前,廊坊景丰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完成后,廊坊景丰股权结构如下(实际持股比例及对应出资额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股东权利

兴业信托实际缴付增资款后,即成为廊坊景丰股东,并于该时点起享有股东权利。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交易文件的约定,或其在本协议或交易文件项下的任何一项陈述、声明、承诺和保证存在任何虚假、错误的,视为该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就其违约行为而致其他各方遭受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如各方均有违约行为,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兴业信托开展合作,有利于充裕廊坊景丰的货币资金,推进廊坊景丰旗下项目开发建设进度。交易完成后,京御地产持有廊坊景丰60%股权,廊坊景丰仍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 备查文件

(一)《华夏幸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股权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6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7-252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

建信信托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合同类型:增资扩股协议

●合同金额: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其拟设立的信托计划项下全部信托资金对文安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15亿元人民币。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由各方加盖公章且经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 交易概述

(一) 交易基本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京御地产全资子公司文安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安孔雀城”)拟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信托”)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涉及建信信托拟设立信托计划,以信托计划项下全部信托资金对文安孔雀城增资人民币15亿元,缴付的资金中人民币5亿元计入文安孔雀城注册资本,10亿元将计入文安孔雀城的资本公积。

目前文安孔雀城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在信托计划向文安孔雀城增资之前, 京御地产将对文安孔雀城增资人民币5亿元,增资完成后文安孔雀城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6亿元。信托计划对文安孔雀城增资完成后,文安孔雀城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11亿元,京御地产持有其54.55%的股权,建信信托持有其45.45%的股权。

就本次交易中京御地产、文安孔雀城与建信信托签署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扩股协议》、《股权收购协议》(如有)、《分红协议》(如有)),公司为京御地产全部义务的履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京御地产以其持有的文安孔雀城54.5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建信信托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的议案》。

(三)后续事项

公司将签订具体的交易实施合同。如建信信托退出文安孔雀城,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对交易实施情况进行披露。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亚军;

注册资本:152,72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东情况: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7%,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7.50%,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50%。

三、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条款

(一)增资

1、建信信托拟以设立的信托计划项下全部信托资金向文安孔雀城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整,其中增加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亿元整,增加资本公积金人民币10亿元整。建信信托可根据信托计划募集情况一次性或分笔支付增资款。

2、建信信托对文安孔雀城增资完成后,文安孔雀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亿元整,京御地产持有文安孔雀城54.55%的股权,建信信托持有文安孔雀城45.45%的股权,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工商变更登记信息为准(京御地产将在信托计划向文安孔雀城增资前,先行将文安孔雀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6亿元)。

(二)增资后文安孔雀城的组织机构安排

1、股东会

增资后,京御地产、建信信托平等地成为文安孔雀城的股东,依据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董事会

信托计划对文安孔雀城增资后,文安孔雀城董事会成员应进行调整,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京御地产选派2名董事,建信信托选派1名董事。

3、监事会

文安孔雀城设监事一名。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建信信托开展合作,有利于充裕文安孔雀城的货币资金,推进文安孔雀城旗下项目开发建设进度。交易完成后,京御地产持有文安孔雀城54.55%股权,文安孔雀城仍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 备查文件

(一)《华夏幸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增资扩股协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6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7-253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东方隆昇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合同类型:增资协议

●合同金额:珠海东方隆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向舒城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增资15亿元。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由各方加盖公章且经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 交易概述

(一) 交易基本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间接全资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投资”)、九通投资全资子公司舒城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城鼎兴”)拟与珠海东方隆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隆昇”)签署《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涉及东方隆昇向舒城鼎兴增资15亿元,其中人民币6亿元计入舒城鼎兴的注册资本,剩余增资资金人民币9亿元计入舒城鼎兴资本公积。

目前舒城鼎兴为九通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在东方隆昇对舒城鼎兴增资前,九通投资将对舒城鼎兴增资人民币7亿元,增资完成后舒城鼎兴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9亿元。东方隆昇对舒城鼎兴增资完成后,舒城鼎兴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15亿元,九通投资持有其60%的股权,东方隆昇持有其40%的股权。

就本次交易中九通投资、舒城鼎兴与东方隆昇签署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如有)),公司为九通投资全部义务的履行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九通投资以其持有的舒城鼎兴6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东方隆昇签署〈增资协议〉的议案》。

(三)后续事项

公司将签订具体的交易实施合同。如东方隆昇退出舒城鼎兴,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对交易实施情况进行披露。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东方隆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东方藏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吴涛);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2096;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7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举办实业;受托资产管理;

合伙人情况:珠海东方藏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东方藏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条款

(一) 本次增资先决条件

东方隆昇将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约定一次性或分次将增资资金投入舒城鼎兴:

1、九通投资已向舒城鼎兴增资人民币7亿元,舒城鼎兴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9亿元;

2、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协议已有效签署;

3、舒城鼎兴的股东已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本次增资;

4、东方隆昇向舒城鼎兴委派1名董事。

(二) 增资事项

各方一致确认并同意,由东方隆昇对舒城鼎兴进行增资,增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其中,人民币6亿元计入舒城鼎兴的注册资本,以使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亿元增至15亿元,剩余增资资金人民币9亿元计入舒城鼎兴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舒城鼎兴的各方股东出资额、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工商变更登记信息为准。

(三) 公司组织结构

舒城鼎兴董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九通投资委派二人,东方隆昇委派一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九通投资委派的董事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舒城鼎兴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九通投资委派。

(四) 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订,各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守约方的损失。

四、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东方隆昇开展合作,有利于充裕舒城鼎兴的货币资金,推进舒城鼎兴旗下项目开发建设进度。交易完成后,九通投资持有舒城鼎兴60%股权,舒城鼎兴仍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 备查文件

(一)《华夏幸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6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7-25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595.23亿元,其中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93.73亿元,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5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以上项目的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以上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概述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项目一: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京御地产全资子公司廊坊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景丰”)拟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信托”)签署《股权投资协议》,涉及兴业信托以其设立的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向廊坊景丰增资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其中6亿元计入廊坊景丰的注册资本,剩余9亿元计入廊坊景丰的资本公积金。

目前廊坊景丰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566.8728万元,在信托计划向廊坊景丰增资同时,京御地产同时向廊坊景丰增资,本次交易完成后廊坊景丰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5亿元,其中京御地产出资金额为9亿元,持有廊坊景丰60%股权,兴业信托出资金额为6亿元,持有廊坊景丰40%股权。

就本次交易中京御地产、廊坊景丰与兴业信托签署的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如有)、《资金监管协议》(如有)),公司为京御地产全部义务的履行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京御地产以其持有的廊坊景丰6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临2017-251号公告)。

2、项目二:

公司全资子公司京御地产、京御地产全资子公司文安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安孔雀城”)拟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信托”)签署《增资扩股协议》,涉及建信信托拟设立信托计划,以信托计划项下全部信托资金对文安孔雀城增资人民币15亿元,缴付的资金中人民币5亿元计入文安孔雀城注册资本,10亿元将计入文安孔雀城的资本公积。

目前文安孔雀城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在信托计划向文安孔雀城增资之前, 京御地产将对文安孔雀城增资人民币5亿元,增资完成后文安孔雀城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6亿元。信托计划对文安孔雀城增资完成后,文安孔雀城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11亿元,京御地产持有其54.55%的股权,建信信托持有其45.45%的股权。

就本次交易中京御地产、文安孔雀城与建信信托签署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扩股协议》、《股权收购协议》(如有)、《分红协议》(如有)),公司为京御地产全部义务的履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京御地产以其持有的文安孔雀城54.5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临2017-252号公告)。

3、项目三:

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投资”)、九通投资全资子公司舒城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城鼎兴”)拟与珠海东方隆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隆昇”)签署《增资协议》,涉及东方隆昇向舒城鼎兴增资人民币15亿元,其中人民币6亿元计入舒城鼎兴的注册资本,剩余增资资金人民币9亿元计入舒城鼎兴资本公积。

目前舒城鼎兴为九通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在东方隆昇对舒城鼎兴增资前,九通投资将对舒城鼎兴增资人民币7亿元,增资完成后舒城鼎兴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9亿元。东方隆昇对舒城鼎兴增资完成后,舒城鼎兴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15亿元,九通投资持有其60%的股权,东方隆昇持有其40%的股权。

就本次交易中九通投资、舒城鼎兴与东方隆昇签署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如有)),公司为九通投资全部义务的履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九通投资以其持有的舒城鼎兴6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临2017-253号公告)。

(二) 上市公司实施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以上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京御地产

公司名称: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册地址:固安县经济技术园区2号路北;

法定代表人:孟惊;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楼房销售、工业厂房开发与经营、工程咨询(凭资质证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土地整理;招商代理服务;

截止2017年6月30日,京御地产的总资产为128,054,034,430.63元,净资产为2,207,009,417.14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3,894,556.07元,实现净利润-259,414,321.64元(以上财务数据均为被担保公司单体财务数据,下同);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京御地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 九通投资

公司名称: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1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京开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胡学文;

注册资本:309,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投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施工;

截止2017年6月30日,九通投资总资产为47,786,005,837.46元,净资产为6,746,480,574.58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83,841,459.95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九通投资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一:

1、担保方式: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京御地产以其持有的廊坊景丰6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担保范围:京御地产、廊坊景丰与兴业信托签署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如有)、《资金监管协议》(如有))中约定的京御地产全部义务的履行。

(二)项目二:

1、担保方式: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京御地产以其持有的文安孔雀城54.5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担保范围:京御地产、文安孔雀城与建信信托签署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扩股协议》、《股权收购协议》(如有)、《分红协议》(如有))中约定的京御地产全部义务的履行。

(三)项目三:

1、担保方式: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九通投资以其持有的舒城鼎兴6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担保范围:九通投资、舒城鼎兴与东方隆昇签署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如有))中约定的九通投资全部义务的履行。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间接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履约能力,因此同意对上述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

五、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95.23亿元,其中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93.7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3.61亿的234.11%,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3.61亿的0.59%,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 备查文件

(一)《华夏幸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17-255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22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固安县孔雀大道一号规划展馆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22日

至2017年9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17年9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 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7层

(三) 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7年9月18日下午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7层

联 系 人:林成红

电 话:010-56982988

传 真:010-56982989

邮 编:100027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