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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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7-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7-069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产品受托方:银行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2.8亿元

●理财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及保本浮动收益型

●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12.5亿元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13.7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2)。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2016年10月至今,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及有关进展公告详见公司持续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临2016-064号、临2016-065号、临2017-006 号、临2017-032号、临2017-034号、临2017-035号、临2017-036 号、临2017-037号、临2017-049号、临2017-054号、临2017-061号。

1、前次购买已到期理财产品及其赎回情况

2017年6月5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购买了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2017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14期产品,产品类型为固定收益型,到期日为2017年9月5日。公司已于2017年9月5日赎回上述到期理财产品本金6,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 64.5万元。

2017年6月7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2.2亿元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理财产品----国开2017195 号封闭式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浮动收益型,到期日为 2017年9月5日。公司已于2017年9月5日赎回上述到期理财产品本金2.2亿元,并收到理财收益 249.53万元。

2、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7年9月6日,公司继续使用已赎回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购买了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①产品名称:2017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九十七期产品

②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③认购金额:6,000万元

④起始日:2017 年9月6 日

⑤到期日:2017 年 11月6日

⑥产品期限:60 天

⑦预期年化收益率:4.175 %

(2)2017年9月6日,公司继续使用已赎回的募集资金2.2亿元,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①产品名称:国开2017430号封闭式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③认购金额:2.2亿元

④起始日:2017 年9月6 日

⑤到期日:2017 年 11月6日

⑥产品期限:61 天

⑦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4. 3 %

(3)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4)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及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无关联关系。

3、已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部审计室将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

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前提下,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与募投项目计划相匹配的低风险、高流动性、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七届四十七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12.5亿元。

六、备查文件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合同。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

的《国开2017430号封闭式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编号:

GKCB2017430)。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7-07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原董事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山纸业”)近日收到原董事刘洁先生转来其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号),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刘洁,男,1965年8月出生,住址:河南省滑县,时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03,以下简称“青山纸业”)董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对刘洁违法减持公司股票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没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刘洁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刘洁于2016年11月22日至2017年6月29日担任“青山纸业”董事。2016年9月23日,刘洁要求吴某使用刘洁开立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编码为23×××85的证券账户,分19次买入“青山纸业”股票988,800股,累计买入金额6,997,152元。2017年6月19日,按照刘洁妻子侯某某要求,吴某分23次卖掉刘洁账户内全部“青山纸业”股票,累计卖出金额3,981,564元。当日,“青山纸业”收盘价较前一交易日上涨0.5%。2017年6月29日,刘洁向“青山纸业”出具承诺函,表示愿意对其妻子侯某某减持公司股票行为承担一切相关责任,并承诺自2017年6月19日起6个月后将立即购回所违法减持的股票。

以上违法事实,有涉案证券账户开户和交易记录、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记录、电脑IP和MAC地址、有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刘洁证券账户在2016年9月23日买入“青山纸业”股票后,于2017年6月19日全部卖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证券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四条“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照《证券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我局决定:

责令刘洁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主体为原董事刘洁先生,刘洁先生已于2017年6月29日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因此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号)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