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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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7-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15股票简称:*ST厦工公告编号:2017-078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9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灌口南路668号之八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振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苏子孟先生因公务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向航控捷易(厦门)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2项议案均获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臻臻、戴春草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8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ST厦工 公告编号:临2017-079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9月4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17年9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1人,独立董事苏子孟先生因公务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许振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调整后的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由许振明先生、张振斌先生、苏子孟先生、谷涛先生、王功尤先生、范文明先生组成。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刘宗柳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无法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江曙晖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江曙晖女士无《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聘任江曙晖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之前,刘宗柳先生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江曙晖女士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独立董事职务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江曙晖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7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江曙晖,女,中国国籍,195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 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曾任厦门化工医药机械厂财务部经理, 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审计部副经理,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风险总监,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总监,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