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9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2017-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公告编号:2017-05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134,148,644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五中院”)起诉重庆融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华房地产”)请求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起诉前,市五中院已受理三建公司提出的诉前保全申请,并作出(2017)渝05财保47号《民事裁定书》、(2017)渝05执保116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融华房地产银行存款6,00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近日,市五中院作出(2017)渝05民初138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截至目前,本案尚未确定开庭时间。

二、诉讼案件的事实、理由和请求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原告: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重庆融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案件事实和起诉理由

2011年3月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重庆市巴南区长江防洪整治二期工程(西流沱段)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完成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经原告多次催收,截至起诉时被告仍拒不支付剩余工程尾款。

(三)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104,487,467.24元,并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从2012年7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以应付工程款为基数分段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截至2017年8月28日止为29,661,177.05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公司将责成三建公司积极应对此次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裁定书》(2017)渝05财保47号

(二)《执行裁定书》(2017)渝05执保1160号

(三)《民事起诉状》

(四)《受理案件通知书》(2017)渝05民初1385号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