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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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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
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2017-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15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

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融资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以下简称“哈尔滨银行天津北辰支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一”)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于2016年7月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江阴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已于2017年7月到期。江苏金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工商银行江阴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公司为江苏金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深圳达实”)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额度,该额度下进行保理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为深圳金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

公司二级子公司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贵天”)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铁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信托”)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信托贷款,仅限用于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公司为深圳贵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公司二级子公司江西鸿铭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鸿铭”),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吉安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在该授信额度项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公司为江西鸿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

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的五项子议案,同意了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

公司及江苏金一、深圳金一、江西鸿铭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深圳贵天法定代表人王熙光先生与上述银行及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及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公司2017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中铁信托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1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座20、21、22层

法定代表人:郭敬辉

注册资本:3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铁信托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 公司名称: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4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达实智能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磅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

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7月1日

注册地址:江阴市临港新城四季路1号

法定代表人:钟葱

注册资本:14,913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技术推广服务;邮票、邮品、钱币(退出流通领域的)、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金银制品、电话卡的批发、零售;图文设计、室内设计;网络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金银制品、工艺品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加工;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图书、报刊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江苏金一100%股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江苏金一资产总额为135,005.44万元,负债总计93,593.48万元,净资产为41,411.96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319,640.37万元,利润总额793.15万元,净利润为487.36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7年6月30日,江苏金一资产总额为184,646.22万元,负债总计142,552.15万元,净资产为42,094.08万元;2017年度1-6月,营业收入为183,487.37万元,利润总额1,803.69万元,净利润为1,182.12万元(经审计)。

2、 公司名称: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5月1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翠竹路2109号维平珠宝大厦西座2楼

法定代表人:钟葱

注册资本:12,07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文化活动策划;集邮品、退出流通领域的纪念钱币、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金银制品的销售;钟表、工艺礼品、字画的销售、工艺收藏品(不含文物及限制项目);图文设计(不含限制项目);电话卡的销售、工艺品的批发兼零售及其他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贵金属工艺品研发设计;3C电子、通讯设备、礼品、健身器材及设备、保健器材、保健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贵金属工艺品研发设计生产加工。

公司持有深圳金一60%股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深圳金一资产总额为147,800.47万元,负债总计135,109.24万元,净资产为12,691.22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362,508.83万元,利润总额-3,114.90万元,净利润为-2,348.99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7年6月30日,深圳金一资产总额为190,691.65万元,负债总计179,929.82万元,净资产为10,761.83万元;2017年度1-6月,营业收入为223,875.84万元,利润总额-2,893.75万元,净利润为-2,179.33万元(经审计)。

3、 公司名称: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8月12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甘李二路9号金苹果创新园A栋1801

法定代表人:王熙光

注册资本:2,672.5452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钻石、珠宝首饰、玉石饰品、金银饰品的批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持有深圳贵天51%股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深圳贵天资产总额为28,848.3万元,负债总计18,373.18万元,净资产为10,475.13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57,774.02万元,利润总额7,335.64万元,净利润为5,604.2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7年6月30日,深圳贵天资产总额为41,764.7万元,负债总计28,160.72万元,净资产为13,603.98万元;2017年度1-6月,营业收入为28,372.63万元,利润总额4,278.01万元,净利润为3,152.04万元(经审计)。

4、 公司名称:江西鸿铭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6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贡经开发区兴国路65号赣州总部经济区东座507室

法定代表人:钟葱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金银及饰品、铂金及饰品、钻石及饰品、珠宝玉石及半宝石、旅游纪念品、礼品和工艺品的生产、研发、销售;智能电子产品、钟表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商务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鸿铭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上海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70.2%股权,上海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持有江西鸿铭30%股权。

截至2017年6月30日,江西鸿铭资产总额为2,483.54万元,负债总计316.58万元,净资产为2,166.96万元;2017年度1-6月,营业收入为17,758.08万元,利润总额222.77万元,净利润为167.08万元(经审计)。

四、 融资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类别:保证担保

债权人:哈尔滨银行天津北辰支行、中铁信托、工商银行江阴支行、深圳达实、华夏银行吉安分行

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

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

五、 董事会意见

此次融资及担保事项是公司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9月8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4.58亿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202.34%,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6亿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20.8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15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在江西省南昌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西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江西金一”),江西金一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尚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 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江西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3、 法定代表人:钟葱

4、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5、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销售金银制品、珠宝、钟表、邮品、钱币(退出流通领域的)、纪念品;商标转让与代理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 股东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上述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为准。)

三、 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江西省南昌市设立江西金一,将进一步拓宽产品供应渠道,加大江西省珠宝零售市场开拓力度,打造公司在江西省供应链平台,增强在行业内的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提升。

新设公司成立后,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经营、管理等相关风险,公司将针对风险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完善其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机制,积极防范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16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9月8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甘李二路9号金苹果创新园A栋21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的各项子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哈尔滨银行天津北辰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议案》

同意公司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江苏金一向工商银行江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公司为江苏金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深圳金一向深圳达实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授信额度,用于保理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为深圳金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贵天向中铁信托申请信托贷款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向中铁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信托贷款,仅限用于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公司为深圳贵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江西鸿铭向华夏银行吉安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二级子公司江西鸿铭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在该授信额度项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公司为江西鸿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江苏金一、深圳金一及江西鸿铭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深圳贵天法定代表人王熙光先生将与上述银行及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公司2017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在江西省南昌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西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局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16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一”)于近日收到2016年度税收返还兑付奖励款866.19万元,江苏金一本年度累计收到2016年税收返还兑付奖励款1,414.25万元。

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共收到政府补助共计5,852.93万元(明细见下表),将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具体明细如下。

备注:1、从境外采购收到增值税税费返还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其子公司上海贵天钻石有限公司通过钻交所采购进口裸钻收到增值税税费返还款,该款项按月和周期发生。2、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乐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广东可穿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收到的增值税税费返还款,该款项按月和周期发生。

上述政府补助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