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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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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7-11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9月8日,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1日以电话结合邮件方式通知全部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董事长问泽鑫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占有表决权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人,占有表决权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关联董事问泽鑫先生(控股股东兄长)回避表决。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占有表决权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以及完善公司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叶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占有表决权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公司拟定于2017年9月26日(周二)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为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控股股东为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7-11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9月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1日以电话结合邮件方式通知。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学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监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占有表决权监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且担保期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以控制的范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占有表决权监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全体监事认为:该担保符合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战略发展,解决其对外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及子公司不用支付任何担保费用。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7-114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7年9月8日,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安投资”)的经营发展,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2017年度公司拟为其对外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的担保额度。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问泽鑫先生签署担保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的担保合同内容,以实际签署时为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ZHANG Denis,Wei(张惟)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2月13日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新二路999弄148号2层768室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比例:公司持有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1,377,248.36元,负债总额14,809,621.96元,净资产16,567,626.40元,营业收入23,382,057.38元,营业利润20,752,089.83元,净利润15,563,626.40元,资产负债率为47.20%。

三、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摩安投资提供担保额度有助于其对外申请融资,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经营和业务拓展,有利于其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且担保期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以控制的范围,该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同意将上述担保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担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帮助其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担保额度控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为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五、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告前,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41.7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为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7-115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子公司

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2017年9月8日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安投资”)的发展,2017年度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拟为其对外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的担保额度。关联董事问泽鑫已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确认,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袁树民、强永昌、彭贵刚事前已认可该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关联关系:

问泽鸿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21,8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79%,问泽鸿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之规定,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问泽鸿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21,8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79%,问泽鸿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问泽鸿先生本次为摩安投资对外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担保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摩安投资对外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向控股股东问泽鸿先生借款余额为43,744.78万元,问泽鸿先生累计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总金额为47,000万元(含2015年度发生且延续至2017年度的担保)。

五、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同意将上述关联担保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担保符合公司子公司摩安投资实际经营需要和战略发展,解决其对外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及子公司不用支付任何担保费用。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7-116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摩安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推进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安投资”)与国际大型不良资产投资基金的互动合作,提升公司不良资产投资境内服务商的国际影响力,保证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摩安投资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港元投资设立摩安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名称以最终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摩安投资(香港)”或“标的公司”)。

2、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总经理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行为需经外汇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实施。

3、本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摩安投资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港元投资设立摩安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摩安投资是标的公司的唯一投资主体,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 MORN INVESTMENT (HONGKONG) CO.,LTD. (摩安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暂定,以最终注册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1,000万港元

(3)出资方式:以现汇出资(摩安投资自有资金)

(4)注册地址:香港

(5)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注册登记为准)。

(6)投资规模及持股比例:摩安投资出资1,000万港元,占比100%。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通过设立摩安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开拓与海外投资基金合作机会,直接面对海外不良资产投资者,提高公司海外基金投资境内不良资产参与度,为开拓国际市场铺平道路。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提高综合竞争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

2、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实施,是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香港的法律、行政体系、商业环境与境内存在差异,摩安投资初次在香港设立公司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香港的商业文化环境和法律体系,这将给标的公司的设立与运营以及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带来一定的风险。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不良资产业务规模扩大,为满足业务开拓和战略发展的需要,摩安投资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及时获取国际大型不良资产投资基金动态,有利于公司吸引外资参与境内不良资产投资。本次投资将加快推动公司国际化进程,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摩安投资自有资金,因投资金额不多,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

本次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7-117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以及完善公司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叶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叶振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八日

个人简历:

叶振先生: 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6月毕业于中国计量大学信息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05年3月,就职于浙报集团《今日早报》,任广告部副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12年3月,就职于杭州城报传媒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2 年3月至2017年8月,就职于东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叶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叶振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公告编号:2017-118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9月26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26日(星期二) 下午14:30

4.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7年9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15:00至2017年9月26日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258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40层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7.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21日

8.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9.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7年9月2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

2017年9月22日(星期五)9:00-12:00、13:00-16:00;2017年9月25日(星期一) 9:00-12:00、13:00-16:00。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258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40层

邮编:200127

4. 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问储韬

联系电话:021-58979608

传真号码:021-58979608

特此通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51”。

2、投票简称:“摩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7-119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参股公司现金分红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北京华卓世纪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华卓”)的19.61%股权,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

北京华卓于近日召开了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基金进行现金分配的议案》,决定向全体合伙人每1元分配0.2元,并分批支付。按照上述分配方案,公司可获得人民币2,000,000元的现金红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资金将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但具体财务处理仍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已于近日收到北京华卓上述现金分配中的部分款项1,000,000元人民币。待收到剩余现金分配款项后,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公告编号:2017-120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7年9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7年9月7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8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258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40层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问泽鑫先生。

本次股东大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5,00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7.16774%,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5,00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7.16767%;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7%。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6%,其中现场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9%;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人,代表股份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7%。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7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295,00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份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42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571%;弃权股份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长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问泽鸿先生(控股股东)、问泽鑫先生(控股股东兄长)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43,92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股份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42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571%;弃权股份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问泽鸿先生(控股股东)、问泽鑫先生(控股股东兄长)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股份43,92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股份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股份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429%;反对股份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571%;弃权股份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张征轶律师、周小龙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八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担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帮助其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担保额度控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为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二、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为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我们对此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并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担保符合公司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战略发展,解决其对外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及子公司不用支付任何担保费用。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三、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叶振先生的学历、职称等履历资料,我们认为叶振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验、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叶振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叶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董事会审议的程序均符合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叶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袁树民强永昌彭贵刚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