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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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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恢复上市
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告

2017-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32证券简称: *ST吉恩 公告编号:临2017-068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恢复上市

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暂停上市起始日:2017年5月26日

●风险提示: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一、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A 股

股票简称:*ST 吉恩

证券代码:600432

暂停上市起始日期:2017年5月26日

二、股票暂停上市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2017]141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条和第14.1.7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7年5月26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定期披露董事会为恢复股票上市所做的具体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董事会为恢复公司股票上市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进展

1、公司于2017年3月2日收到吉林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国投”)通知:吉林国投已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公司正在积极组织各方补充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的材料,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人民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法律文件,如果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将及时就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的重整申请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2、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努力加强公司现有主业经营,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满足客户需求,巩固市场地位,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3、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时间十分紧迫,公司一直积极推进恢复上市工作的进行;听取相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商讨和论证,力求尽快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恢复上市方案;同时,在满足恢复上市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针对公司盈利、持续性经营能力、治理结构稳定性等恢复上市关键因素开展具体工作。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由于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2017]141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条和第14.1.7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7年5月26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因暂停上市情形未能消除的,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2017年3月3日,公司披露了《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申请对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临2017-011号),截至本公告日,债权人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申请尚未被法院受理,该申请是否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还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3.1(十二)、14.3.12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

五、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 系 人:王行龙、郭凯

联系电话:0432-65610887

传 真:0432-65610887

邮 箱:zhq@jlnickel.com.cn、gk@jlnickel.com.cn

地 址:吉林省磐石市红旗岭镇红旗大街 54 号

邮政编码:132311

六、其他事项

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期间,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为恢复股 票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