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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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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017-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17—096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7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2017年第43次工作会议审核,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审核通过。2017年7月27日,公司针对并购重组委提出的事项进行了答复,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的回复》等相关公告。

2017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贾跃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9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贾跃峰发行53,726,541股股份、向张杰明发行53,726,541股股份、向周盛发行16,117,962股股份、向深圳市华科泰瑞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0,745,30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4,900万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实施事宜,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联系方式如下:

1、上市公司: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建峰

电 话:0871-65625802

传 真:0871-65633176

2、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纪然

电 话:021-23219617

传 真:021-23027006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