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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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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景兴债”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2017-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7-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7-060

债券代码:112121-债券简称:12景兴债-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景兴债”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债券代码:112121

债券简称:12景兴债

回售价格:人民币107.38元/张(含利息)

本次回售登记期: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8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7年10月25日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429,891张

回售金额:46,161,695.58元(含利息)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12年10月22日披露的《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回售选择权约定,“12景兴债”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5个计息年付付息日(即2017年10月25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6日、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12景兴债”公司债券利率不上调及债券回售第一次提示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7)、《关于“12景兴债”公司债券回售第二次提示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8)、《关于“12景兴债”公司债券回售第三次提示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9),提示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回售申报期内(即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8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2景兴债”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关于“12景兴债”票面利率不上调(即仍维持7.38%)的决定。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12景兴债”债券回售申报登记的统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429,891张,回售金额为46,161,695.58元(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7,070,109张。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业务失效。

2017年10月25日为回售资金发放日,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2景兴债”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