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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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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347 股票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7-43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9月1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邰正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详见2017年9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347 股票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7-44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9月1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春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2017年9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7-45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涉及以前年度 的追溯调整。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进行了修订,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施行日期:

根据通知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施行。

3、本次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 2006年 2月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

4、本次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之上增加“其他收益”项目,将修订后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本次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对同期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 2017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 2017年 9月 1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