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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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公告编号:2017-079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2日发出,2017年9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春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提高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57,429,977.54元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即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博精密”)进行增资,前述全部资金将用于增加威博精密注册资本,并进而用于募投项目“消费电子金属精密结构件建设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和保荐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威博精密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和保荐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吴桂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25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2017年8月15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威博精密100%股权的新增股份119,298,246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586,124,019股增加至705,422,265股。2017年9月12日,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46,811,607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705,422,265股增加至752,233,872股。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总股本由586,124,019股变更为752,233,872股,注册资本由586,124,019元变更为752,233,872元。现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鉴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就上述《公司章程》修订向公司董事会作出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4、《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5、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公告编号:2017-080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2日发出,2017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卞绣花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博精密”)进行增资,是用于重大资产重组募投项目的建设,本次对威博精密增资有利于促进本次募投项目顺利稳步实施,该增资完成后将增强威博精密资金运营实力,有利于威博精密业务拓展,从而实现公司高速发展,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威博精密进行增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威博精密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全资子公司威博精密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威博精密使用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3、《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公告编号:2017-081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洁科技”)于2017年9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57,429,977.54元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即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博精密”)进行增资,前述全部资金将用于增加威博精密注册资本,并进而用于募投项目“消费电子金属精密结构件建设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吴桂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2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0,827万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46,811,607股,每股发行价格32.22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508,269,977.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084.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429,977.54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并出具苏公W[2017]B121号《验资报告》。

二、增资的具体方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508,269,977.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084.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429,977.54元,其中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支付收购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中的现金对价1,020,000,000.00元,剩余募集资金457,429,977.54元全部用于增资威博精密,增资后,威博精密的注册资本为607, 429,977.54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威博精密增资,增资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概况

公司名称: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3月11日

住所: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小金村柏岭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王春生

注册资本: 15,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手机、电脑、可穿戴技术产品及其他数码电子产品的精密配件;新材料的开发;粉末冶金、液态金属、压铸等新工艺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货物进出口。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威博精密100%股权,威博精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财务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威博精密总资产91,270.68万元,总负债51,703.63万元,净资产39,567.05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284.65万元,净利润 20,608.93万元。(以上数据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威博精密进行增资,是用于重大资产重组募投项目的建设,本次对威博精密增资有利于促进本次募投项目顺利稳步实施,该增资项目完成后将增强威博精密资金运营实力,有利于威博精密的业务拓展,从而实现公司快速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威博精密进行增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威博精密进行增资,是用于重大资产重组募投项目的建设,本次对威博精密增资有利于促进本次募投项目顺利稳步实施,该增资完成后将增强威博精密资金运营实力,有利于威博精密业务拓展,从而实现公司高速发展,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威博精密进行增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威博精密进行增资,是用于重大资产重组募投项目的建设,本次对威博精密增资有利于促进本次募投项目顺利稳步实施,该增资完成后将增强威博精密资金运营实力,有利于威博精密业务拓展,从而实现公司高速发展,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威博精密进行增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配套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威博精密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吴桂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25号);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安信证券对安洁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公告编号:2017-082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博精密”)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本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有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吴桂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2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0,827万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46,811,607股,每股发行价格32.22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508,269,977.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084.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429,977.54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并出具苏公W[2017]B1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由于募投项目需要根据建设进度投入,将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二、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购买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全资子公司威博精密拟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在公司董事会决议的12个月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

(五)投资授权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并具体实施。该授权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银行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和威博精密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可以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银行产品投资,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综上所述,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威博精密拟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威博精密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全资子公司威博精密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威博精密使用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公司全资子公司威博精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等,有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安信证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威博精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公告编号:2017-083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吴桂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2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0,827万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46,811,607股,每股发行价格32.22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508,269,977.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084.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429,977.54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并出具苏公W[2017]B12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保荐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5568566666635,截止2017年9月1日,专户余额为457,429,977.54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消费电子金属精密结构件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若甲方二以存单/其他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甲方二承诺上述存单/其他存款方式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其他存款方式续存,并通知甲方一和丙方。甲方二存单/其他存款不得质押。

二、甲乙各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一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雷晓凤、杨祥榕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二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的,甲方二及乙方应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甲方一和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2018年12月31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