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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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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7-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 股票简称:创维数码 股票代码:00751.HK

Skyworth Digital Holdings Limited

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册地址: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11, Bermuda)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经过中国证监会[2017]384号文核准,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人民币4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拟分两期发行,首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本次债券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债券债项评级为AAA;本次债券上市前,本集团最近一年末的总权益为16,813百万港元(截至2017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总权益合计数); 2015财年、2016财年和2017财年本集团股东应占盈利分别为3,128百万港元、2,170百万港元和1,310百万港元,本集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股东应占盈利为2,203百万港元(2015财年至2017财年合并报表中股东应占盈利平均数),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利息的1.5倍。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集团资产负债率为60.95%(合并口径),本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5.06%(母公司口径)。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参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且期限可能跨越一个以上利率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次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能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债券上市后将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四、本次发行结束后,本集团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本集团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集团。因本集团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五、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六、本次公司债券采取了质押担保的增信措施。根据《股票质押担保合同》,创维RGB以其持有的价值不低于发行债券的本金及一年利息之和的1.8倍(按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计算)的创维数字(股票代码:000810.SZ)A股股票及孳息作为初始担保财产,为本次债券已发行部分提供担保,并将在本次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若本次债券采取分期的方式发行,则根据各期债券的发行情况分别提供担保。创维RGB已将其持有378,000,000股创维数字股票作为担保物,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并已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质押登记手续。增信措施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由于股票价格受宏观经济形势、金融政策、公司业绩、市场情绪等诸多因素影响,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质押股票的价格存在剧烈波动的风险。极端情况下,质押部分股票市值有可能低于本次债券已发行部分的本金与一年利息之和,虽然发行人和创维RGB有义务根据《股票质押担保合同》约定追加担保,但在办理追加质押登记手续时间段内,该增信措施的效果将有所减弱。发行人和创维RGB也存在违反《股票质押担保合同》的约定,不提供追加担保的可能。

七、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的,视为投资者同意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表签署《股票质押担保合同》并称为该合同项下的质权人,根据该合同的约定办理或解除质押登记等有关事项。投资者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的,即视为其接受《股票质押担保合同》规定的所有内容且无任何异议。根据《股票质押担保合同》的规定,创维RGB以其持有的部分创维数字(股票代码:000810.SZ)A股股票及孳息作为担保物初始担保财产,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但担保财产并不包括质押部分股票产生的任何现金分红。增信措施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八、本次公司债券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集团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该等评级结果表明本集团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虽然目前本集团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如果本集团的主体长期信用评级和/或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发生负面变化,资信评级机构或将调低本集团信用级别或本次债券信用级别,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九、本集团的应收贸易款与应收票据的合计数在总资产中占比较高,最近三年末,本集团的应收贸易款分别为5,258百万港元、5,290百万港元和5,671百万港元,应收票据分别为7,297百万港元、7,245百万港元和6,477百万港元,合计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37.68%、29.80%和28.21%。本集团的应收贸易款与应收票据主要为一年以内应收款,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应收贸易款与应收票据未来或继续增长,如果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不能及时收回,对本集团资产质量和资金周转将产生不利影响。

十、虽然公司的经营业务主要通过其于中国境内附属公司进行,但公司系一家根据百慕大法律于1999年12月16日在百慕大注册成立的公司。由于涉外诉讼或仲裁存在特殊性,债券持有人可能难以向公司百慕大的注册地址送达法律程序文件。此外,百慕大与中国并未达成相互承认及执行法院裁决的条约,债券持有人难以在百慕大向公司执行非百慕大法院做出的裁决,应按照普通涉外诉讼或仲裁的相关规定理解和执行与因本次债券产生的纠纷所适用的法律程序。

十一、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综合财务报表为本集团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的2015财年、2016财年、2017财年的综合财务报表,其中由Deloitte Touche Tohmatsu(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对本集团2015财年、2016财年、2017财年综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综合财务报表与境内会计准则的披露要求存在一定差异。

十二、本次债券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和现金流。本集团为中国彩电行业龙头企业,具有稳定的营业额和年度盈利。最近三年,本集团分别实现营业额40,135百万港元、42,695百万港元和42,845百万港元,分别实现盈利3,350百万港元、2,527百万港元和1,529百万港元,分别确认政府补助收入322百万港元、419百万港元和358百万港元,政府补助收入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71%、13.30%和18.0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3,799百万港元、1,187百万港元和449百万港元。本集团隶属的家庭耐用消费品行业已进入行业发展的成熟期,其市场需求受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的影响较大。因前期家电行业政策放大需求,使得行业整体产能扩张速度高于实际需求增速,导致了一定的过剩产能和库存积压。本集团目前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与营业额水平较高,具有较高的偿债能力;但若未来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家电行业产能过剩、房地产行业不景气以及海外市场的不确定性走势,将导致家电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彩电、数字机顶盒、白家电等消费类产品的需求及毛利率将降低,从而对本集团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本集团受限资产主要系为银行贷款而抵押的保证金、土地使用权、应收账款等。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集团的质押融资金额为1,188百万港元,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570百万港元,由于此部分资产被拥有优先受偿权,所有权受到限制,因此存在一定风险。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十四、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型公司,主要以对附属公司投资管理为主,具体业务经营和管理依托附属公司来开展,因此公司并未完整披露母公司口径的财务数据,而合并口径的财务数据相对能够更加充分地反映本集团的经营成果和偿债能力。同时,为支持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本公司利用其自身融资能力进行债务融资。虽然当前本公司依托的附属公司经营业绩较好,但未来若因资金管理不善,将对偿还本次债券带来不利影响。

十五、最近三年,本集团经营业务流入现金净额分别为3,799百万港元、1,187百万港元和449百万港元,其中2016财年经营业务流入现金净额较2015财年减少68.75%,降幅较大,2017财年经营业务流入现金净额进一步降低,降幅为62.17%,主要原因为2016财年下半年以来本集团为规避原材料价格上升而进行提前备货采购,同时旗下财务公司增加向下游企业提供应收贷款增加所致。未来,本集团仍可能阶段性面临经营业务流入现金净额减少的风险。

十六、本集团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七、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中诚信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如发行主体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十八、鉴于本期债券发行时间为2017年,故本期债券名称确认为“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包括但不限于《Skyworth Digital Holdings Limited(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Skyworth Digital Holdings Limited(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法律文件之名称与内容均未作变更,其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对本期债券继续适用,本期债券原有的文件、协议和声明继续有效。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kyworth Digital Holdings Limited

董事会主席:赖伟德

注册成立日期:1999年12月16日

法定股本数:1,000,000,000港元

上市场所:香港联交所

股票代码:00751. HK

注册地:百慕大

注册住址: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联系地址:香港鲗鱼涌华兰路20号华兰中心1601-04室

联系电话:00852-28563138

传真:00852-2856359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林成财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债券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

2016年9月9日,发行人董事会全体董事通过书面决议,审议通过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人民币5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2017年3月23日,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384号”文核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第3年末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4、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交易日,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4、5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发行人在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额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债券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公司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利率采取询价方式确定,本公司与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利率区间,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保持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1、起息日:2017年9月15日。

12、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4、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9月15日。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9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2年9月15日。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9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担保情况:根据《股票质押担保合同》,创维RGB以其持有的创维数字(股票代码:000810.SZ)A股股票及孳息作为初始担保财产,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担保市值为本期债券的本金及一年利息之和的1.8倍。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出具的《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本集团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8、债券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2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具体发行方式详见发行公告。

21、配售规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在考虑长期合作的因素后,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在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受、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境内银行贷款。

25、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7、质押式回购:本集团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7年9月13日

3、发行首日:2017年9月15日

4、预计发行期限: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19日

5、网下申购期: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19日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Skyworth Digital Holdings Limited(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董事会主席:赖伟德

经办人员:林成财、黄景晖、钟立雄、鄒沛婉

电话:00852-28563138

传真:00852-28563590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75T30室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联系人:肖振彬、谭静远、邱晨、耿旭、李儒沛、王北洋、王子繁、汪彦婷

电话:021-20336000

传真:021-20336040

(三)发行人境内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层

负责人:吴明德

经办律师:鲍方舟、涂翀鹏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四)发行人香港律师事务所

名称:Reed Smith Richards Butler(礼德齐伯礼律师行)

住所:香港中环遮打道18号历山大厦20楼

电话:00852-28108008

传真:00852-28100664

(五)发行人百慕大律师事务所

名称:Conyers Dill & Pearman(康德明律师事务所)

住所:香港中区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第一座29楼

电话:00852-25247106

传真:00852-28459268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Deloitte Touche Tohmatsu(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住所: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一座35楼

电话:00852-28521600

传真:00852-25411911

(七)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经办分析师:陈小中、曹梅芳、袁宇城

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八)主承销商律师

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

负责人:张继平

经办律师:牟坚、魏双娟、肖骏妍

电话:010-85606888、021-60435000

传真:010-85606999、021-52985030

(九)出质人

名称: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创维大厦A座13-16楼

法定代表人:杨东文

经办人员:张秋萍

电话:0755-86024016

传真:0755-26010002

(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名:Skyworth Digital Holdings Limited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大厦支行

账号:NRA755931772810708

(十一)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总经理:王建军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667

(十二)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总经理:戴文华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四、认购人承诺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本集团聘请中诚信对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评定。根据中诚信于2017年8月22日出具的《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本集团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中诚信综合评定,本集团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

(二)有无担保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如本期债券无股票质押担保的增信安排,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三)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主要优势

(1)彩电及数字机顶盒业务行业地位领先。公司彩电业务及数字机顶盒业务开展时间较长,积累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与较强的技术优势,并在行业市场中占有较高市场份额,行业地位稳固。

(2)多元化、国际化的运营策略有利于分散风险。近年来,公司借助彩电业务优势全面向智能家电方向发展,其产品多元化持续发展。此外,公司积极开拓欧洲、非洲、美洲、中东等海外市场,其全球市场布局正逐步形成。多元化和国际化运营有助于公司规避单一产品和市场等外部风险因素的影响,降低经营风险。

(3)融资渠道畅通。公司于2000年在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控股子公司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在A股主板通过反向收购成功借壳上市。此外,截至2017年3月末,公司主要合作银行授信总额度为367.68亿港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为233.68亿港元,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畅通。

(4)股票质押担保设置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本期债券偿付的保障程度。公司将其持有的创维数字股票及其法定孳息作为担保财产,增强了本期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的安全性。

2、主要关注点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液晶面板成本通常占整台电视生产成本的60%以上。目前,液晶面板核心技术主要掌握在日、韩、台湾等几家大型企业手中,国内彩电企业对上游面板供应的控制力和议价能力较弱,面板价格的波动或将加大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控制压力。

(2)经营性业务利润下滑,盈利对营业外收入等非经营性损益的依赖度较大。2015~2017财年,公司经营性业务利润分别为14.07亿港元、18.86亿港元和4.98亿港元,同期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6.99亿港元、9.94亿港元和11.63亿港元,对净利润的贡献度分别为80.57%、39.34%和76.06%,未来相关收益稳定性及持续性有待观察。

(3)债务期限结构有待优化。2015~2017财年末,公司短期债务分别为61.11亿港元、101.45亿港元和103.95亿港元;同期长短期债务比分别为4.66倍、3.22倍和3.45倍,债务集中于短期债务,短期偿付压力较大,债务期限结构有待优化。

(四)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本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五)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本集团未因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评级。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英文名称:Skyworth Digital Holdings Limited

中文名称: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赖伟德

注册成立日期:1999年12月16日

法定股本:1,000,000,000港元

已发行股本(截至2017年3月31日):3,042,157,405.00港元

每股面值:0.10港元/股

上市场所:香港联交所

股票代码:00751. HK

注册地:百慕大

注册地址: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联系地址:香港鲗鱼涌华兰路20号华兰中心1601-04室

联系电话:00852-28563138

传真:00852-2856359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林成财

所属行业:家庭耐用消费品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及出售消费类家电产品

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未发生导致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黄宏生先生及其配偶林卫平女士,其直接和通过所控制的法团Target Success Group (PTC) Limited合计持有公司38.64%的已发行股本。

根据香港律师事务所Reed Smith Richards Butler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香港上市规则并未就“实际控制人”作出定义;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宏生先生及林卫平女士虽然持有公司超过30%的投票权,但是该等投票权并未给予二人控制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的权力,因为公司的普通决议议案必须由出席及投票的过半数赞成方能通过;此外,林卫平女士的董事会席位亦未给予其控制超过半数的董事会成员构成的权力。

基于上述,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实际控制人变化的情况。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本集团是中国彩电和数字机顶盒行业的龙头企业,是以研发制造彩电机、数字机顶盒、家电产品、显示器件等产品为主要产业的大型高科技集团公司。集团以质量为基石,倡导“彻底的产品主义”,并坚持技术创新的发展理念,逐步形成国际化经营模式,营销、服务分支机构遍布全球,彩电、数字机顶盒及其他产品远销欧洲、俄罗斯以及亚洲、南美、中东等地区。近年来,集团先后荣获众多奖项,在美国国际资料集团(IDG)主办的“2014-2015全球领先品牌(Global Top Brands)”中获得“中国消费电子领先品牌TOP10”和“2014-2015年度全球彩电前7强”两大荣誉,作为唯一一家综合类家电企业入选2015年“香港上市公司100强”榜单,4色4K产品获得“2014年十佳平板彩电”及“2014年产品外观设计奖”,创维OLED—S9300有机电视获得2015中国工博会工业设计金奖,美兹OLED在欧洲权威设计奖Plus X Award(欧洲创新技术奖)上获得创新、质量、设计、宜用性及功能五项大奖。

面对着中国经济的不确定性、激烈竞争的市场和新对手结合“互联网加”概念的挑战,本集团以向智慧家庭和智能家电转型为目标,以国际化和多元化为两大战略路径,将不断通过先进和高质量的产品来引领市场,把握快速增长的智能电视及视讯机顶盒存量作为家庭终端入口而带来业务转型的机遇,加强作为广告及视频分销渠道的创造力,提高本集团的激活用户及活跃用户的转化率和寻找新的互联网盈利模式。

(一)本集团经营情况分析

最近三年,本集团营业额板块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港币百万港元

2015财年、2016财年和2017财年,本集团分别实现业务收入40,135百万港元、42,695百万港元和42,845百万港元。主要产品包括彩电产品、数字机顶盒、白家电产品、液晶模板、物业出租及所有其他分部。其中,彩电产品、数字机顶盒及白家电产品三大核心产业为本集团主要收入来源,报告期合计营业额占比约为90%,是本集团的主导业务。

(二)本集团各业务板块情况

1、彩电产品

本集团是中国最大的彩电生产及销售企业之一,专注于彩电市场大屏幕及超高清电子产品及平均售价较高的电视智能产品,与上游核心供应商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技术革新、工艺升级较快,彩电业务有着强大的产业竞争优势。作为收入和利润的主要贡献者,彩电业务亦扮演本集团产业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持者,如向内容服务业务共享用户,向白电业务共享渠道终端等。

近年来,随着中国彩电市场需求放缓、政府不同补贴政策全面退出,中国彩电市场整体增长乏力,竞争进一步加剧。本集团结合用户体验和系统效率为主要的销售方针,凭借领先技术、市场占有率、以及强大的售后服务网络,令彩电产品在中国大陆市场的销售量持续领先。根据北京奥维营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历年来的推总数据统计,本集团2015财年、2016财年及2017财年在中国大陆电视机市场,包括国内和外国电视品牌的占有率如下:

数据来源:公司提供

互联网企业给彩电行业提升智能化产品的渗透率,本集团启动多元化平台战略、全面拥抱互联网,不断探索适合自身的互联网营销模式,以“创维”与“酷开”品牌实行线下线上分销相结合。“酷开”品牌是以家庭互联网作为产品定位,传播与销售也是通过互联网实现,运用互联网思维,并于2015年4月正式脱离彩电事业部独立运作,与互联网新军展开对年轻用户的争夺。2017财年内,国内领先的网上视频平台爱奇艺同意投资本集团旗下的互联网子公司酷开公司(本集团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总投资额为人民币150百万元,双方合作打造娱乐平台,有利彩电业务在互联网内容方面的长远发展,并正处于巩固增长动力的阶段。截至2017年3月31日,网络电视机的总激活量为22,175,872台,智能电视机周均活跃用户量为10,507,126人,智能电视机日均活跃用户数量为8,616,214人。

随着日本家电品牌于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逐渐减退,本集团海外市场的发展前景广阔。报告期内,本集团通过于海外成立分公司及收购等方式大力宣传及推广本集团的自有品牌,并针对不同市场的需求,不断调整产品销售结构,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多元化产品,并持续开拓多元化的销售渠道,令自有品牌于海外市场的知名度持续上升。2017财年,本集团自有品牌的海外市场营业额同比上升23.8%。

针对不同市场的需求,本集团不断调整产品销售结构,适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多元化产品,并持续开拓多元化的销售渠道。2016财年,本集团成功收购德国美兹的彩电业务,在欧洲实行“创维+美兹”双品牌战略,凭借其研发技术、著名品牌及现有的销售渠道,提升了本集团品牌于欧洲市场的地位及加快彩电产业搭建在欧洲市场供应链体系的步伐,把集团的品牌产品一并向欧洲市场推广。2017财年,本集团收购东芝的印度尼西亚彩电业务并获得品牌授权,利用东芝在东南亚市场拥有完善的供应链系统,以印度尼西亚为据点辐射整个东南亚市场,同时借助其销售渠道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及良好的品牌声誉,在东南亚市场实施“创维 + 东芝”双品牌的营销策略,加快区域市场的扩张步伐。另一方面,本集团集中扩展中、高端电视机市场的占有率,令海外市场LED液晶电视机的销售量占比达100%。

报告期内本集团电视机销售收入与销量

单位:港币亿港元、万台

数据来源:公司提供

2017财年,本集团不断发掘海外市场的并购项目,利用海外收购获得的品牌及渠道优势,同时加强自有品牌于海外市场的占有率及知名度,进一步巩固本集团于海外市场的地位,令海外市场的营业额录得理想的升幅。中国大陆市场虽然受经济放缓影响,市场需求低迷,且电视机市场处于存量竞争状态,但本集团根据消费者对高端化及智能化产品的殷切需求,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并布局进军智能小区、智慧城市等领域,减缓中国大陆市场营业额的跌幅。

2、数字机顶盒

数字机顶盒系数字化家庭多媒体终端,为实现接收和发送数字视频、音频、网络数据信息的关键处理设备,一般由内置高速数字信号处理芯片与嵌入式软件构成,与家用电视机共同组成数字电视信息处理终端系统,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实现相应功能。本集团是国内较早从事数字电视机顶盒研究、开发、设计、生产以及销售的公司,数字机顶盒产业在国内广电运营商市场、国内智能终端市场、出口海外销量均为国内第一,IPTV+OTT国内通信运营商市场居第一,整体规模是国内行业的龙头企业。随着智能盒子融合了宽带网络接入、无线覆盖、4K、VR、3D等功能,已经成为家庭智能网关的多媒体智能处理中心及智慧家庭与娱乐的重要入口。

2014年为中国大陆智能型网络机顶盒的发展元年,DVB及OTT机顶盒成为主流的发展方向。本集团深耕国内广电运营商市场,基于强化B2B领域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巩固和开发智能终端机市场。本集团有达17年国内广电网络运营商的深度合作与市场规模优势,于广电网络市场覆盖率及占有率高,在国内广电行业内拥有较好的市场基础和客户资源,已与国内多家省级、地方的975家广电运营商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2016年,公司IPTV+OTT产品在三大通信运营商的市场份额大幅增加,建立了面向全国通信运营商的产品分销、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网络体系,成为国内通信运营商固网行业智能终端第一的提供商。同时,本集团通过与其他企业的合作销售,以在线、线下及连锁等销售渠道积极拓展自主品牌互联网OTT的销售。

除传统业务外,本集团积极拓展新的运营与服务市场,包括与广电运营商拓展增值服务运营、基于自主OTT云平台的运营与服务、智能家居以及O2O管家上门服务等,与多家国内知名企业构建战略合作伙伴,并成为部分企业的互联网智慧OTT合作商,强化B2B的经营模式,包括与广电运营商合作开发的“医疗健康+电视视频”应用程式业务在2016年开始大规模投入、与腾讯合作打造微游戏机,以及进军客厅娱乐、开展汽车智能、移动互联运营、家电O2O管家服务等业务。

海外业务方面,本集团进一步强化数字机顶盒的国际化战略,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球化供应链及生产体系,实现海外和本地资源合理配置,并组建海外售后服务团队。本集团抓住全球数字化的需求,持续开拓不同的海外市场,除了在印度、亚太、非洲等传统优势市场持续保持份额外,于其它市场也取得突破性的发展,成为巴西政府项目中的主力供货商,并与美国卫星广播运营商和墨西哥运营商于两个墨西哥项目实现交付。2016财年,本集团收购了欧洲著名的机顶盒品牌企业Strong Media,将机顶盒的研究、开发、设计、供应链及制造能力与Strong Media的国际化品牌、销售渠道及分销能力等互相结合,为双方的业务和资源带来互补,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同时,本集团在销售模式上从B2B向B2C延伸,在欧洲布局互联网OTT零售渠道品牌智能终端机的销售及后续的增值服务运营。

未来,本集团将继续进一步拓展多功能、多系列的智能盒子、智能路由、智能网关、智能接入等智能设备,进一步提升该部分智能终端的市场规模及市场占有率。同时,本集团基于自身的云平台与用户数据、合作伙伴(运营商、服务商)的系统云平台与大数、智能电视的云平台与用户,实施平台战略,实现数据、用户共享,提供云端的精准运营及服务。基于智慧家庭、智慧社区、智慧生活等围绕视频、健康、教育、游戏、娱乐、医疗、购物、广告等方面,深耕拓展并有效运营。

3、白家电产品

本集团白家电产品主要包括冰箱、洗衣机、冰柜及空气净化器等。在“向智慧家庭和智能家电转型”的发展目标指引之下,本集团积极开发相关的多元化智能产品,于2011年正式进军白电市场,在南京建设自己的生产基地,并建立了专业的冰箱、洗衣机销售、售后维护和售后维修团队,不断完善渠道布局。

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要白家电产能、产量情况

单位:万台

数据来源:公司提供

近年来,家电企业研发投入在逐年增长,科技创新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关键配件的核心技术取得全方位的突破。随着智能家居概念的不断发展,传统白色家电制造技术加快向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升级,有力地推动产品结构向高端化发展。本集团不仅在黑电领域力推OLED电视等高端产品,在白电市场转型升级的道路上已开启加速度模式。2017财年,白电市场竞争环境更加激烈,固有的洗衣机及冰箱产品类型和功能将难以于市场进一步作出突破,也难以只靠采用价格竞争获得市场规模,差异化特性和优质的产品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青睐。本集团不断完善白家电产业优质制造工艺,并持续提高产品的开发能力和技术水准,先后推出i-DD变频洗衣机、i-GEEK变频冰箱及创维冰吧等。

在营销策略上,本集团实行农村包围城市的营销策略,发挥“黑+白”特有的整合优势,推动白家电积极向城市市场、专业大卖场升级,向一、二级市场扩张,并利用彩电现有的市场终端和强大的市场推广资源,强化国内白家电市场。同时,本集团积极拓展电商渠道,实现电商平台全覆盖,密切注意网上销售渠道消费结构的变化,适时对网上产品结构进行调整,根据网上的消费特点推出定制机型。另一方面,本集团在全国建立了41个专属物流仓库,服务网路遍布全国。2015年下半年,本集团实现大连锁家电卖场、电商和传统县乡市场的全渠道覆盖,令白电产品实现淡季旺销。

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要白家电销量情况

单位:万台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75T30室)

签署日期: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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