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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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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7-101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出席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一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2:30在公司子公司位于北京市的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国栋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15:00至2017年9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1,178,8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49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1,178,2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49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178,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1,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178,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1,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178,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1,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3、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178,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1,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4、债券期限和品种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178,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1,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178,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1,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6、募集资金的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178,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1,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7、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178,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1,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8、本次债券的转让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178,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1,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9、偿债保障措施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178,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1,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0、担保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178,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1,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1、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178,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1,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178,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1,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元勋、赵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7-102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9月7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钱包汇通(平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支持证券融资业务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钱包汇通(平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支持证券融资业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钱包汇通(平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钱包汇通(平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钱包汇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融资的议案》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钱包汇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融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7-103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7日以专人送达、邮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9月13日上午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会议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表决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钱包汇通(平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支持证券融资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可以促进钱包汇通(平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盘活账面资产,及时回收流动资金。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全资子公司钱包汇通(平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支持证券融资业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钱包汇通(平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钱包汇通(平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7-107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9月29日下午2:30在公司位于北京市的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28日15:00—2017年9月29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15:00至2017年9月29日15:00。

5、股权登记日时间:2017年9月21日(星期四)。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9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子公司位于北京市的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钱包汇通(平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钱包汇通(平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已于2017年9月1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9月22日、25日(9:00—11:30、14:00—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7年9月25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邮编 100000(信函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周江海收,并请注明“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10)57993688

传真:(010)57993899(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江海先生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8

2、投票简称:奥马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因本次会议议案只有一项,所以不设总议案;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7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三:授权委托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