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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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35证券简称:嘉诚国际公告编号:2017-012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9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骏马大道8号嘉诚国际1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段容文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麦伟雄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3为普通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庄浩佳;叶长城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