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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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4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9月1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9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55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能获得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获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对此,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公司作为国内化纤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注入炼化和PTA资产,纵向整合产业链,将大幅度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国家政策及公司利益提升,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推进相关重组事宜,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确定具体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联董事范红卫、王山水、李峰、刘志立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议继续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议案中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星期二)发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关于继续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告2017-093号)。

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范红卫、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峰、董事、副总经理王山水、董事刘志立作为关联董事参与了该项议案的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继续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时,董事长、总经理范红卫、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峰、董事、副总经理王山水、董事刘志立应当回避表决。

由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疏忽,《关于继续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未准确统计表决结果。鉴于以上情况,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重新审议《关于继续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三名非关联董事表决。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详见公告2017-094号)。

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对证监会及交易所各项规则、制度的学习,加强公司内部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5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之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媒体报道简述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相关媒体报道,报道涉及公司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董秘李峰对记者称,公司将继续完善方案积极推进资产并购重组,继续推进恒力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时,李峰还表示,集团的战略规划不会改变,将继续推进恒力炼化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加快实现恒力集团炼化、石化、化工业务板块的整体上市,进而实现产业链一体化深度整合,并将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

二、澄清说明

1、公司董秘李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并未向媒体表示“公司将继续完善方案积极推进资产并购重组,继续推进恒力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此系媒体理解存在偏差所致。

2、公司董秘李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首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过会原因做了说明:一是标的资产持续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和合理性披露不充分,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二是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申请人前次重组上市的承诺不一致,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的相关规定。

其次,对公司下一步计划及规划做了说明:公司内部正在研究重组委的意见,研究完善重组方案及是否继续推进恒力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但是集团的战略规划不会改变,将继续推进恒力炼化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加快实现恒力集团炼化、石化、化工业务板块的整体上市,进而实现产业链一体化深度整合,并将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

三、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