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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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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2017-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7-062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1,036.68万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计入公司诉讼损失108.86万元并减少当期损益。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五冶集团”)

被告: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

第三人: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钢工程”)

诉讼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乌市中院”)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7年5月24日,本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五冶集团因与宝钢工程、本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支付工程款936.72万元、利息99.96万元(合计1,036.68万元),并承担诉讼费(详见公司临2017-033公告)。

2017年9月19日,公司收到乌市中院民事判决书[(2017)新01民初235号],判决公司支付工程款、利息1,036.68万元及案件受理等费用8.9万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将上述利息及案件受理费108.86万元计入诉讼损失、减少当期损益,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