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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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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浙江龙游义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2017-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3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浙江龙游义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浙江龙游义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丰新材”)拟将其所持有的浙江龙游义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游义商”)1,280万股的股权转让给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占龙游义商注册资本的8%。经交易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每股一元,转让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28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详情见刊登于2017年4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转让浙江龙游义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2017年9月18日,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印发了《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不同意浙江龙义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浙银监复[2017]276号),凯丰新材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未获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批准,原因如下:

本次转让后关联方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薏仙寇化妆品有限公司共持有龙游义商股份2790万股,占其股本总额的17.438%。上述情况与《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单个自然人、非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的要求不符。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特别约定,因受让方的受让资格需经银监等主管部门审核,转让方和受让方一致同意,若受让方无法通过审核,则由受让方重新指定新的受让方与转让方重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所有权利义务与本协议一致。为此,凯丰新材将暂停转让龙游义商股权,待凯丰新材与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协商后确定最终处理方案。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