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和存款产品的实施公告

2017-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17-028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和存款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表示认可。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专用结算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1个专项账户、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开立1个专项账户,该等专项账户用于购买银行理财或存款产品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相关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等账户。

二、购买产品的基本情况

1、2017年9月15日,公司与华瑞银行签订了《上海华瑞银行“智慧存”存款产品合同》,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认购了该行的“智慧存”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2、2017年9月18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使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认购了该行的“利多多”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银行理财或存款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上述产品期间内,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投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17- 029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针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前期决策和实施过程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

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由于公司上市日期为2017年6月15日,故本次核查期间为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8月22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前六个月(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8月22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及相关内幕知情人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经核查,公司在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

特此公告。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