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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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7-031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9月1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9月14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毛艳平先生为洪城水业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毛艳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程刚先生为洪城水业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经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程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简历见附件)。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为1.5亿元(壹亿伍仟万元整)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及额度为1亿元(壹亿元整)人民币的项目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贷款金额按资金需求放款;并授权管理层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融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将在签署《担保合同》后另行公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为5310万元(伍仟叁佰壹拾万元整)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及额度为1.239亿元(壹亿贰仟叁佰玖拾万元整)人民币的项目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贷款金额按资金需求放款;并授权管理层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融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将在签署《担保合同》后另行公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为8400万元(捌仟肆佰万元整)人民币的项目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贷款金额按资金需求放款;并授权管理层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融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将在签署《担保合同》后另行公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为2500万元(贰仟伍佰万元整)人民币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管理层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融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将在签署《担保合同》后另行公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毛艳平,男,1973年3月出生,籍贯江西南昌,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公司供销部副部长、部长,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牛行水厂厂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程刚,男,1969年7月出生,籍贯江西新建,本科,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长堎水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南昌市自来水公司设计室助理工程师、基建处助理工程师、总工办工程师、设计所副所长,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所所长,江西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经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7-032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9月19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到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平女士主持,议题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为1.5亿元(壹亿伍仟万元整)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及额度为1亿元(壹亿元整)人民币的项目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贷款金额按资金需求放款;并授权管理层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融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为5310万元(伍仟叁佰壹拾万元整)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及额度为1.239亿元(壹亿贰仟叁佰玖拾万元整)人民币的项目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贷款金额按资金需求放款;并授权管理层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融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为8400万元(捌仟肆佰万元整)人民币的项目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贷款金额按资金需求放款;并授权管理层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融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为2500万元(贰仟伍佰万元整)人民币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管理层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融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