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4 证券简称:春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0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9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春兰集团泰州宾馆(江苏省泰州市迎宾路8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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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沈华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程小平先生、孙幼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沈华平先生、唐宝华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柴宁泰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汤静女士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来林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向江苏春兰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购买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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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向江苏春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购买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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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向江苏春兰空调设备有限公司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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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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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回避表决情况:本次会议审议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春兰(集团)公司、泰州春兰销售公司予以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东代表股权数为133,072,676股。
2、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投票情况详见“(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岩平、孙晓智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