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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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间接参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补充公告

2017-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17-091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间接参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9月25日,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制药”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间接参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并发布了《关于对间接参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9),现就该公告中的相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一、 委托贷款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2017年7月4日,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同系方盛(长沙)医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系方盛医疗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与长沙康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莱健康”)共同对湖南省佰骏高科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骏医疗”)进行增资(详见公司2017-058号公告)。2017年7月24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成,同系方盛医疗基金持有佰骏医疗18.9556%的股份。

截至公告日,佰骏医疗股东情况如下:

综上,佰骏医疗为公司间接参股子公司,与公司存在股权关系,但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10.1.6中所列示的关联法人,故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自有资金包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自有资金与2017年8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的结余资金、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子项目的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形成的自有资金)。

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所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的结余资金、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子项目的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7-068、2017-069、2017-077号公告)。2017年8月30日,公司分别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窑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南路支行转出资金合计2.21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17-081号公告)。

本次为佰骏医疗提供的委托贷款总额度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将根据其实际需要分批实施。截至2017年8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合计5.30亿元,其中货币资金为2.64亿元,流动负债3.00亿元,流动比率为1.77,财务状况良好。上述委托贷款为分批实施、1年以内的短期借款,且在佰骏医疗出现无法偿还委托贷款本息时,相关担保方将履行偿还义务,因此,预计将不会对公司财务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

三、 委托贷款利率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公司对佰骏医疗提供的委托贷款将按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经初步协商,预计利率不低于6%,具体以实施时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利息收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同时,佰骏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对该笔委托贷款提供了担保,风险可控。综上,本次委托贷款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 其他情况说明

佰骏医疗控股股东康莱健康为佰骏医疗实际控制人唐煊卫先生的持股平台公司,未开展实际经营;唐煊卫先生因受资金实力等限制,无法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已经要求康莱健康、唐煊卫先生就委托贷款下佰骏医疗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外,为了保障公司权益不受损害,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庆华先生(注:张庆华先生除通过公司间接持有佰骏医疗部分股份外,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佰骏医疗股份)自愿为本次委托贷款对象佰骏医疗的就委托贷款下的本息偿还义务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