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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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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7-94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9月27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提前以电话或电邮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2年期人民币1亿元信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各子公司2017年度贷款在2016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的基础上净新增贷款总额20亿元额度内的贷款及担保进行审批(不含关联借款及已单独上过股东大会的贷款金额)。

公司拟在额度内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人民币1亿元整,期限24个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贷款具体事项如下: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1亿元

2、借款期限:24个月

3、借款利息:按双方约定利息执行

4、借款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结息方式:按双方约定方式

6、担保方式:

①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②赵宁、王瑛琰个人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年期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东方金钰”)在偿还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后,拟在额度内再向包商银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额度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2个月,用于采购黄金。

综合授信具体事项如下:

1、授信总额度:人民币1亿元

2、授信业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

3、授信期限:12个月

4、授信利息:按双方约定利息执行

5、授信用途:用于采购黄金

6、结息方式:月结

7、担保方式:

①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拟为该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②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拟为该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③赵宁及王瑛琰个人拟为该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7-95号)。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7-95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

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 担保人: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人民币1亿元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0元

● 本次无反担保情况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各子公司2017年度贷款在2016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的基础上净新增贷款总额20亿元额度内的贷款及担保进行审批(不含关联借款及已单独上过股东大会的贷款金额)。

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东方金钰”)在偿还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后,拟在额度内再向包商银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额度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2个月,用于采购黄金。

本公司、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赵宁先生、王瑛琰女士拟为该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为深圳东方金钰的本次担保在2017年度净新增20亿元贷款及担保总额度内,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8000万元

注册地点:深圳市盐田区黄金珠宝大厦八楼

法定代表人:赵宁

经营范围:珠宝首饰、工艺品,玉石及制品的购销等

关联关系:深圳东方金钰属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深圳东方金钰100%股权。

截止2017年6月30日,深圳东方金钰总资产112.33亿元,净资产32.71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深圳东方金钰在包商银行申请1年期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为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在包商银行申请的1年期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担保行为不属于违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本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元,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16.6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0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086 股票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7-96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

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大股东解除股份质押及再次质押情况

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55,975,94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78%,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7年9月27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兴龙实业通知,兴龙实业已将原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的本公司2,4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8%)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股票质押到期购回交易,本次交易已由第一创业于2017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了解除质押申报手续。

因新贷款需要,兴龙实业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5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3%)和1,31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7%)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第一创业,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9月26日,回购交易日为2018年9月26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止2017年9月27日,兴龙实业合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369,647,3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81.07%,占公司总股本的27.38%。

二、公司大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兴龙实业本次股权质押目的为补充其流动资金。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兴龙实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所得及投资分红。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目前暂未发现此次股份质押到期无法偿还资金的风险,暂未发现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兴龙实业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回购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会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