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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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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意向
协议书的公告

2017-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7—107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意向

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9月27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内蒙古腾龙生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之控股股东湖北仙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隆化工”)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书》,公司有意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不低于51%的股份。

●本次签订的意向协议书主要是就股权收购中有关工作沟通事项进行约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结果等进一步协商谈判,签订正式的协议或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方可实施。

●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签订的意向协议书及其后续的协议或合同的履行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权收购意向书概述

2017年9月27日,公司与仙隆化工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书》,公司有意以现金方式控股收购仙隆化工持有的标的公司不低于51%的股份。本次收购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湖北仙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2月,位于湖北省仙桃市西流河镇化工产业园仙河大道特1号,法定代表人:覃军,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宜昌财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0%,宜昌驰兴化工商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经营范围:农药、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开展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农药;物流信息服务;化工咨询服务;化肥产品销售;汞触媒销售。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名称:内蒙古腾龙生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内蒙古省乌海市经济开发区乌达工业园区

3、注册时间:2010年9月28日

4、注册资本:6666万元

5、法人代表:赵志强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草甘膦原药、甲醇、甲缩醛、氯甲烷、三乙胺、硫酸、氯乙酸、亚磷酸二甲脂。一般经营项目:销售煤炭、焦炭、焦粉、焦粒、日用百货、办公设备、橡胶制品、包装材料、钢材建材、装饰材料、脱硫剂、工业盐、腐殖酸、腐植酸钠;批发和零售贸易:电器机械及材料、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自用销售:液氨、多聚甲醛、二甲氧基甲烷、盐酸、氢氧化钠、三氯化磷、黄磷、液氯、乌洛托品、氯醋酸、一氯醋酸、硫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对外进出口贸易。

7、股东情况:湖北仙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9.997%,江苏腾龙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003%。

8、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根据交易对方提供的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6月30日,标的公司总资产16.83亿元、净资产0.69亿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15亿元,净利润-743.13万元。

四、股权收购意向书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湖北仙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于收购标的

乙方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甲方购买标的公司不低于51%的股权,最终收购比例以双方签订的正式股权收购协议为准。

(三)关于收购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本次收购以乙方聘请并经甲方认可的评估机构,根据相关业务准则的要求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如涉及或有负债等未决事项的,应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方式进行调整。

(四)关于工作机制

1、甲方同意乙方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人员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甲方应按乙方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2、在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甲乙双方将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股权收购协议。如双方无法就收购价格及本次收购的其他重要事项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次收购。

(五)其他

1、甲、乙双方应对合作事宜及合作中知晓的对方的商业信息保密,不得向与本次合作事项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本次合作事项相关的涉密信息。

2、甲、乙双方应以最大诚意开展合作,实现共赢,在合作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标的公司位于乌海市经济开发区省级工业园区——乌达工业园区,园区发展精细化工的基础条件较好。标的公司现有5万吨/年草甘膦原药的生产装置。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优化草甘膦生产布局,做大做强草甘膦产业,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该行业的龙头地位,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结果等进一步协商谈判,签订正式的协议或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因此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收购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27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7—108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1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57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逐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回复,出具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鉴于公司已于2017年3月21日和2017年4月15日分别披露了2016年年报和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年6月14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事项,为此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并分别出具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版)》。上述三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内容分别于2017年1月25日、2017年3月31日和2017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已将上述三次反馈意见回复上报中国证监会。

2017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了再次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核,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