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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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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73 股票简称:当代东方公告编号:2017-134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44,1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3%,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244,1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8%。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2人。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期:2017年9月29日。

4、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5年11月9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系列议案。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全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

3、2016年5月3日,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召开了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价格和授予对象人数的议案》、《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5月3日为授予日,授予52名激励对象9,688,268股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6.435元/股。

4、截至2016年5月26日,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实际授予44名激励对象7,174,978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86,160,000股增加至793,334,978股。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定向增发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5月30日。

5、2017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主动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经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86,762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6、2017年5月4日,公司召开了七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2人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3,444,108股申请解锁。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9月29日。

2、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2人。

3、本次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44,108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43%。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注: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

(1)在任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东红、蔡凌芳、刘刚、陈雁峰)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

(2)公司原副总经理王书星、原财务总监吴淑香于本次解锁条件达成后辞去高管职务,上述两人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合计30万股,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且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三、股份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七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计划第一次解锁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