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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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0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17年9月23日以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卢震宇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1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太阳能板块业务,为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用户(以下简称“安装用户”)或经销商解决资金短缺难题,提升太阳能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高股份”)全资子公司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元太阳能”)拟为符合条件的安装用户或经销商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办理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为2,000万元,担保期限为十年,具体以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17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安装用户或经销商向华夏银行台州分行借款在担保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公元太阳能拟为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并有贷款需求的用户或经销商提供担保。被担保对象应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符合银行贷款条件。被担保对象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担保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资金用途:担保账户的资金仅限于购买公元太阳能的产品,不得改变用途。担保账户实行一对一管理,专款专用。

3、担保额度:公元太阳能为符合条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用户或经销商在华夏银行借款(授信)担保的总额度为2,000万元。一般情况,为单个用户担保金额上限50万元。具体根据本公司调查情况和银行征信调查情况确认。

4、反担保: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并有贷款需求的用户或经销商需提供公元太阳能对其担保额度等额的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家庭成员连带担保或双方协商认可的形式。

5、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为十年,在该期限具体担保期限范围按照担保合同为准。

四、业务操作流程

(1)公元太阳能、银行签订协议,公元太阳能为安装用户或经销商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2)安装用户或经销商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3)安装用户或经销商为公元太阳能提供反担保。

(4)银行审核批准发放贷款。

(5)安装用户或经销商支付货款给公元太阳能。

(6)安装用户取得电费收入及补助收益来支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元太阳能为进一步拓展相关业务,为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用户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同意公元太阳能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符合条件的用户或经销商在指定银行的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另外,公司将要求安装用户或经销商提供反担保,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全资子公司公元太阳能为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用户或经销商向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在国家支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大环境下,公元太阳能为进一步

拓展业务,解决用户安装光伏发电系统资金短缺问题,同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符合一定条件的用户或经销商在指定银行的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公元太阳能在向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用户或经销商提供信用担保的同时,安装用户或经销商将按规定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元太阳能的经营发展需要,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7,000 万元(其中为管道经销商担保总额度为10,000万元,为供应商担保总额度为5,000万元,全资子公司公元太阳能为安装用户担保总额度2,000万元)。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500万元(其中,公司为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8,500万元,为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3,500万元,为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500万元,为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54,079.76万元(截止 2016年12月31日)的比例为8.0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54,079.76万元的比例为14.76%。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没有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担保等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元太阳能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